安排投资项目担保机制,但符合上述第(4)款 1 条规定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豁免信用增级安排. 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应当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 亿元人民币;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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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投资项目担保机制,但符合上述第(4)款 1 条规定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豁免信用增级安排. 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应当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 亿元人民币;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00亿元人民币;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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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投资项目担保机制,但符合上述第(4)款 1 条规定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豁免信用增级安排. 发行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应当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 亿元人民币;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亿元人民币。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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