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型. 被保險人於本承保項目有效期間內遭受本保險契約第十八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接受治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醫療費用金額的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但如被保險人於海外就醫時不受本項限制,惟仍以保單所載之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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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國泰產物旅行平安保障保險, Insurance Contract, 特定活動綜合保險
實支實付型. 被保險人於本承保項目有效期間內遭受本保險契約第十八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被保險人於本承保項目有效期間內遭受本保險契約第十七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 「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接受治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醫療費用金額的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但如被保險人於海外就醫時不受本項限制,惟仍以保單所載之金額為限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接受治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 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 實際醫療費用金額的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但如被保險 人於海外就醫時不受本項限制,惟仍以保單所載之金 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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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特定活動綜合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