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 样本条款

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 (1)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订立时,由总裁组织相关人员对担保合同有关内容进行认真审查;重大担保合同订立时,应当征询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意见,并出具意见书。 (2)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担保行为职能管理部门,担保合同订立后,应及时通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担保合同;财务部应当指定专人建立专门台账管理对外担保事项,跟踪关注被担保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预测、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被担保项目进行监测,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并上报董事会。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财务部要积极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3)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公司有关部门人员、下属公司应在得知情况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裁(董事长)、财务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公司总裁(董事长)可指派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处理。
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中心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一)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 公司提供担保的过程应遵循风险控制的原则,在对被担保方进行风险评估的同时,严格控制对被担保方的担保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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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外担保 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 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新期间内,发行人新增 1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济南半导体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0MA94QEHA7E),济南半导体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机场路 7617 号西楼 000-00-00 室,注册资本为 49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刚,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济南半导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1 发行人 38.10 77.75% 实物、货币 2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6.79 13.85% 货币 3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1 8.40% 货币 合计 49.0 100.00%

  • 对外投资概述 2018 年 5 月 30 日,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腾股份”)与陈能强、葛鹏举、朱才飞、于永皞签署《投资意向书》,公司拟向其四人收购其持有的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公司将在与各方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并拟签署相关正式协议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并根据项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投资项目最终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是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的企业,主要产品是半导体元件的封装测试、视觉检测自动化设备,与公司同属于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行业,能够与公司实现产业协同,拓宽公司智能制造产品链,并有助于公司切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为公司注入经济发展新动力,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无锡昌鼎电子有限公司 2017 年(未经审计)资产总计 2,890.73 万元,负债 总计 2,082.50 万元,净资产 808.2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696.54 万元,净利润 790.61 万元。

  •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尔创股份外,顾宁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务条件响应表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 供給制限等の賠償 (1) 当社が10(4)、35又は36の規定により解約をし、又は供給若しくは使用の制限、中止若しくは停止をしたためにお客さまが損害を受けられても、当社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がないときは、当社は賠償の責任を負いません。 (2) 当社(導管部門)が35又は36の規定により供給若しくは使用の制限、中止若しくは停止をしたためにお客さまが損害を受けられても、当社(導管部門)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がないときは、当社及び当社(導管部門)は賠償の責任を負いません。

  •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 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 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 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若因投资者原因导致司法或行政等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其理财本金、收益进行部分或全部被扣划,均视投资者本人就全部理财本金进行了提前赎回,本协议自动终止。因提前终止而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投资者承担。本协议因前述情况终止的,理财本金不计付赎回日前的理财收益,也不计付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