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服务 样本条款

对账单服务. 1、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定制的个人投资者(本基金是否向个人投资者销售,请以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为准)定期发送场外交易电子邮件对账单(包括基金名称、基金代码、持有份额等基金保有情况信息),电子邮件地址不详的除外。
对账单服务. 集计划每季度初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人网站向委托人公布对账单,委托人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和打印。对账单的内容包括委托人持有集计划份额的数量和净值,期间参与和退出明细情况等。
对账单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投资人需求,提供电子邮件账单及短信账单。对于未选择账单方式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将默认提供电子邮件账单。投资人可通过拨打基金管 理人客服电话、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向基金管理人主动定制短信账单。
对账单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投资人需求,提供月度电子邮件账单或月度短信账单。投资人可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向基金管理人主动定制月度短信账单。对于未订阅账单服务、且有手机号码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将默认提供年度短信账单。对于未订阅账单服务、且有邮件联系方式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将默认提供月度电子邮件账单。 若投资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获取指定期间的纸质对账单,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 000-0000-000(免长途话费)按“9”转人工服务,提供姓名、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持有基金名称、购买销售机构、购买金额等,客服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将通过平信方式为投资人免费邮寄纸质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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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爭議處理小組運作所需經費,由契約雙方平均負擔 10.本款所定期限及其他必要事項,得由雙方另行協議。

  • 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主营业务 3 广西北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谷物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 900.00 100.00% 食用油脂、植物油料及植物油脂的生产、加工、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销售;仓储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联系人:陈颖华

  •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 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ポイント > ⚫ 準拠法および紛争解決手続きに関して裁判管轄を定め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 クロスボーダーの取引も想定し、準拠法を定めている。 ⚫ 紛争解決手段については、上記のように裁判手続きでの解決を前提に裁判管轄を定める他、各種仲裁によるとする場合があ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