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对账单风险 Clause in Contracts

对账单风险. 本计划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信息,可能由于投资者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者投递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获得对账单信息。投资者应向管理人提供正确、有效的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电子对账单自管理人系统出发出即视为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对账单自邮局寄出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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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二 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规定,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对账单风险. 本计划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信息,可能由于投资者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者投递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获得对账单信息。投资者应向管理人提供正确、有效的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电子对账单自管理人系统出发出即视为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对账单自邮局寄出即视为送达本计划如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对账单信息,可能由于投资者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者投递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获得对账单信息。投资者应向管理人提供正确、有效的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电子对账单自管理人系统出发出即视为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对账单自邮局寄出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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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三 券商, 附件三 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