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职业病 样本条款

工伤和职业病. 应当制定程序和体系来预防、管理、追踪和报告工伤和职业病,包括以下规定:鼓励员工报告;归类和记录工伤和职业病案例;提供必要的治疗;调查案例并执行纠正措施以杜绝类似情况;协助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参与者应允许员工远离即将发生的伤害,且在情况缓解前不得返回,而不必担心遭受报复。
工伤和职业病. 供应商需制定合适的管理程序和管理体系以进行工伤和职业病的预防、纪录和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对于造成的工伤与职业病,应定期开展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内外部影响。
工伤和职业病.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对工伤及职业病的状况进行识别、评估、记录和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对策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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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年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 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