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介绍 样本条款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易伟华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伟华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为 27.45%,加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7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拥有的控制权比例为 32.16%。易伟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机场集团。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53,744,5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20%(A 股流通股及限售流通 A 股)。本次公司与机场集团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 53.33%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其 98.86%股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其 51%股份;上述单位同属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介绍. 凤凰机场和凤凰商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双方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协议涉及本公司、财务公司、光明集团三方。其中,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光明集团下属兄弟企业,互为关联人。
关联方关系介绍. 长江环保(香港)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长江环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长江环保(香港)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系介绍. (1)津西型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653,3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42%,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关联股东。
关联方关系介绍.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途普贸易、PTG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