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发行人制定了《宁波 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成 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兼任,副主任分别由集团 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兼任,成员由集团各科室负责人、各子公司分 管领导组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集团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该制度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与安全培训、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都做了详细规定。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