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业 样本条款

已停业. 3 浙江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总社 《浙江城市广播电视报》的编辑、照排、发行及广告业 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健康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会务会展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培训服务,体育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凭许可证经营),音像制品制作(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网络技术服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初级食用农产品、纸张、工艺美术品、化妆品、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纸出版、发 行、广告 4 浙江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专利代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职业中介活动;食用菌菌种经营;食品经营;出版物批发;保健食品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版权代理;科普 宣传服务;科技指导;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文艺创作; 音像制品出版发行 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娱乐性展览;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档案整理服务;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乐器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销售代理;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玩具销售; 日用杂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家居用品销 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鲜蛋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鲜蛋零售;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史料、史志编辑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电影摄制、发行、放映、制作服务;影视文化项目的投资、开发;影视节目策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影视设备租赁;会议接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园林绿化;休闲观光旅游接待服务;工艺品研发、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零售;住宿服务;票务代理;经营演出经纪业务;文化项目投资;摄像服务;停车场服务;出版物零售;职业体验活动组织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题公 园、实景娱乐 6 浙江《交通旅游导报》报业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出版物出版;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旅客票务代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 广告业 务、出版发行 咨询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赛事策划;户外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浙江省电视节目交流中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详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节目供片服务,电视节目交流,服装、日用品、文化用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已停业. 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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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伴随服务 9.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具体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3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懲罰性違約金 13.1 專職安全衛生人員違反第 6.3.5 點不得兼職約定者,每日處以廠商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 元(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新臺幣 2,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