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蓝皓 样本条款

广州蓝皓. 根据广州蓝皓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记载,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紫博蓝持有广州蓝皓 100%的股权。 根据广州蓝皓现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工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04638556A),广州蓝皓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6 号 2007 房(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为王露,注册资本为 6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开发;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品批发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技术进出口;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
广州蓝皓. 2016 年 2 月 4 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向广州蓝皓出具《涉税征信情 况》(穗天国税征信[2016]100189 号),载明“暂未发现广州蓝皓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2016 年 2 月 4 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向广州蓝皓出具《涉税征信情 况》(穗天国税征信[2016]100190 号),载明“暂未发现广州蓝皓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2016 年 8 月 22 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向广州蓝皓出具《涉税征信情 况》(穗天国税征信[2016]101012 号),载明广州蓝皓“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该纳税人在查询年度内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2016 年 2 月 1 日,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向广州蓝皓出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穗天地税涉密[2016]0126032 号),载明“暂未发现广州蓝皓在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向广州蓝皓出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穗天地税涉密[2016]0142122 号),载明广州蓝皓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7 月暂未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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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 知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 調整公式 廠商應提出之調整數據及佐證資料。

  • 保険契約者 事業者グループ又は請負人等

  •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2024年物业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XHTZB2306ZTBB0038C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年,服务期1年(¥989987.00元/年,服务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良好,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按原合同条件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两次,总服务期最长3年)。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玖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年,服务期1年(¥989987.00元/年,服务期1年)。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项目,必填) 无 公告媒体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aibin/)、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zxht.com/)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8号 联系方式:梁主任 0772-621888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8层 联系方式:黄婷 0771-3121312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七 この項(この号を除く の規定により一般競争に参加できないこととされている者を契約の締結又は契約の履行に当たり、代理人、支配人その他の使用人として使用したとき。

  • 利用停止 当社は、契約者が次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ときには、6ヵ月以内で当社が定める期間(本サービスに係る料金その他の債務(本規約の規定により、支払いを要することとなった本サービスの料金、工事に関する費用又は割増金等その他の債務をいいます。以下本条において同様とします。)を支払わないときは、その料金その他の債務が支払われるまでの間)、本サービスの利用を停止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 実施細目 この約款の実施上必要な細目的事項は、託送供給契約に定めるほか、そのつど託送供給依頼者と当社との協議によって定めます。 なお、当社は、必要に応じて、託送供給依頼者の卸供給先事業者又は需要家等と別途協議を行うことがあります。

  • 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已经过月数(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告知義務 訂立本保險契約時,要保人對於本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本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本保險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