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释义 南新制药、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新有限 指 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主体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南新制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指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兴盟苏州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Synermore、曹一孚、Sky Token、United Power、苏州齐心和HUIWANG Synermore 指 Synermore Company Limied(兴盟有限公司) Sky Token 指 Sky Token Investments Limited United Power 指 United Power Investment Limited HUIWANG 指 标的公司境外员工持股平台 HUIWANG ENTERPRISES LIMITED(辉旺企业有限公司) 苏州齐心 指 标的公司境内员工持股平台苏州齐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湘投控股 指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指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兴盟开曼 指 Synermore Holdings Limited(兴盟控股有限公司) 兴盟台湾 指 兴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生物 指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偿义务人 指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即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和HUIWANG 本预案、预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报告书(草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框架协议》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 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 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实施意见》 指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 施意见》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重组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 《科创板重组特别规 定》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中国证监会128号文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 《持续监管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
利率風險 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而影響其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高收益債亦然。
审计机构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毛鞍宁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0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00 层 00-00 室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号码 021-22280518 注册会计师 邓冬梅、谢枫、付四春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経常利益 121,208 104,331 69,886 64,016
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过渡期安排 万盛股份将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匠芯知本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万盛股份享有,产生的亏损由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担。过渡期的损益的确定以过渡期损益报告为准。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同意且承诺,过渡期间,将对匠芯知本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匠芯知本股权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保证匠芯知本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交易对方各自确保其持有的匠芯知本股权在过渡期内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的情形。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诺在过渡期内,将合理、谨慎地运营及管理匠芯知本;确保标的匠芯知本管理层、客户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经营;确保匠芯知本在正常经营之外不进行非正常的导致匠芯知本股权价值减损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匠芯知本无形资产或经营资质无效、失效或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保证匠芯知本的经营状况将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此外,未经万盛股份事先书面同意,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及匠芯知本作为连带责任方保证匠芯知本及其下属企业不进行下述事项: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效期限 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