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征用.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征收征用或政府因公益项目需要租用合同范围内商铺的,需要拆除标的商铺,甲方应提前 1 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征地单位按商铺征收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土地、商铺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收商铺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租金按当年实际使用月份收取,乙方无违约情况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征收征用. 本条款为首要条款,并超越本保单中任何与其不一致✁条款。无论如何,本保险不承保由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引起✁:
征收征用. 6.1 在合同期间,若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征用合作范围内的部分土地,乙方应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且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6.2 若政府或有权部门单位等征收征用土地导致已经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的,甲乙双方确认由乙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
6.2.1 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用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及其他费用归乙方所有。
6.2.2 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征用部分按第6.2.1项约定处理;未征用部分土地,按本合同约定租赁条款执行,该土地的租金届时以乙方实际使用土地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