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确认 样本条款

成交结果确认. (1)磋商小组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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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會議議程項目 (1) 依契約內容釐清各單位在各階段之權責,並說明權責劃分規定。

  • 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挂钩 EUR/USD 汇率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别编号 2104 产品代码 21FX05002R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等级 R2 中低风险 产品币种 人民币 发行对象与客户类别 个人客户 测算收益率 (扣除各项费用后) 最高收益率【2.8】% 、最低收益率【0.35】% (测算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投资本金 起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后续在符合监管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永丰银行有权对上述起点金额和递增金额进行调整。 销售区域 营业网点所在区域 规模上限 人民币【2000】万元。 规模下限 人民币【500】万元。 募集期 2021 年 5 月 19 日【9:00】起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16:00】止 冷静期 募集期及募集期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在此期间,客户可通过永丰银行购买渠道办 理撤销。

  •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1年第一版) (注册编号:C00003931922021121719103) (本附加合同须投保始有效力)

  • 総 則 第1条 受注者は、本契約に定めるところに従い、附属書Ⅰ「業務仕様書」(以下「業務仕様書」という。)に定義する業務を、善良な管理者の注意義務をもって誠実に履行し、発注者は受注者に対しその対価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 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作为委托人投资的启航 2 号投资标的为受让由原始权益人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对应个人贷款(无抵押产品)资产包的债权及附属权益。入池的每一笔基础资产对应的借款人均与贷款保险人平安产险签署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根据该等合同,保险人平安产险对基础资产提供保证保险,当投保人(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借款达到 80 天 (不含)时,服务机构向保险人平安产险提出索赔申请,索赔金额包括借款剩余本金及截止实际赔付日期间应付的利息,索赔代偿的比例为索赔金额的 80%,剩余部分由普惠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启航 2 号设置优先、次级结构,其中优先级占比 98.5%、次级占比 1.5%。

  •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我方承诺 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 项目背景 2018 年 4 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其中指出:通过 实施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到 2022 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 2019 年 11 月,上海市教委等 12 部门研究制定印发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明确提到要提高幼儿园装备配置水平,重点推进科学活动专用室、室内运动专用场所、安全教育活动场所、幼儿阅读室建设,为幼儿创设健康有益的活动环境,培养幼儿兴趣,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求强化实践应用,提升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效能,完善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推进新技术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中的应用,常态化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学前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培育能有效助推儿童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市级信息化应用特色幼儿园和市级信息化应用标杆幼儿园。促进市、区、园、家、社会多方协力共建,打造学前资源地图,实现资源开放共享和精准推送,提升家园共育能力。 聚贤幼儿园作为奉贤区信息化特色示范校,抢抓时机,启动智慧校园项目建设。其中的园本节庆特色 AR 课程已建设二期,已完成春节、端午、中秋三大节日的课程制作,本项目中的节庆特色 AR 课程为第三期建设,要完成清明、重阳、元宵这三大节日的园本节庆特色 AR 课程制作。

  • 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