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ZCG2023-XH-002)
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ZCG2023-XH-002)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X x 000 x
竞争性磋商文件 文件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4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8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41
第五部分 附件格式 46
第六部分 验收单 66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xxxxxxxxxxxxxxxx,xx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ZCG2023-XH-002
二、项目内容
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国外服务商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项目预算:¥59.8992 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 年 01 月 30 日至 02 月 03 日每日 9:00-11:00,
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xxxxxxxxxxxx X x 000 x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xxx商务中心 C 区 501 室现场购买,并携带 U 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 500 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 年 02 月 09 日 13:30 至 14: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xx X x 000 x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09 下午 14:00
4.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02 月 09 日下午 14:00
5.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蓟州xxx商务中心 C 区 403 室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穆女士
2.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
3.采购人联系人:xxx
4.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xx X x 000 x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2775281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22775281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0.xxxxxx: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
9.开户银行行号:102110000919
10.开户银行账号:0302096609300371962
九、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
2.联 系 人:xxx
3.联系方式:022-22827475
4.联系地址:xxxxxxxxxx
(x)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即自 2023 年 01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02 月 03 日止。
十二、其他事项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 信 息 等 均 在 天 津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x 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2.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 或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1 月 29 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 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原件备查)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
或2022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3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2 年或 2023 年至少 1 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2 年或 2023 年至少 1 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注册
凡参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 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完成注册并成为有效供应商。直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截止后,尚未完成注册或未被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 125 号) 的要求, 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投标人实施能力(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服务项目,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一)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物业服务期限、物业服务内容。
(二)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印章)。
六.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服务项目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配备、培训,服务方案(包含规章制度)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七.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写,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员工工商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xxxxxxxxxx(xxxxxxx)。
(x)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 15 日支付上一月服务费。合同签订后,以每月实际发生用工人数作为每月服务费结算依据。(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
x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六)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壹仟人民币(¥11000.00),投标人须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下午 14:00 前由投标人(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账户汇款至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内(备注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将汇款回执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将回执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磋商保证金接受电汇方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没有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磋商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
(1)收款人名称: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营业部
(3)开户银行行号:102110000919
(4)开户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5)联系电话:000-00000000(财务)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转为代理服务费,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原账户。
3.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4.投标人须填写“磋商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表(见附件 7)”,确保填写的信息正确,由于投标人提供账户信息不准确而未能按时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表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磋商当日须单独提交一份(加盖公章)
并密封。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要求
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
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服务要求及验收要求履行合同,用户有权不予验收或直接终止合同。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磋商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于磋商当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503 室)签到(代理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联系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标或合同履行结束,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并递交密封的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表和投标文件(纸质和电子版文件)。
3.递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二)递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供应商查验《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三)《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检查结束无异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送至评标室由磋商小组对该文件进行评审。
(四)磋商步骤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九.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磋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四)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价格磋商阶段。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1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八)关于兼投不兼中的项目
x《投标邀请函》标注兼投不兼中项目的,依据天津市 2016 年 9 月 22 日会议精神,评审时须从第一包开始按照顺序依次进行,已在前一包次宣布中标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包次的评审。
(九)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供应商与本项目相 关的具体 | 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供应商承担过的成功案例 | 9 分 |
业绩 |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 ||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印章)。 | |||
每个业绩 3 分,最多 9 分 | |||
2 | 供应商认证评价 | 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响应文件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具备 1 份证书得 1 分,最 多 3 分 | 3 分 |
整体派遣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 |
整体派遣服 务 方案 | 操作可行的,得 10 分; | ||
整体派遣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 | |||
3 | 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的,得 6 分; | 10 | |
整体派遣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 | 分 | ||
的 | |||
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的,得 2 分; | |||
未提供得 0 分。 |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及专职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 | |||
职责清晰的,得 10 分; | |||
组织机构设 | 组织机构设置较合理,管理及专职人员配备齐全、分工 | ||
及 | |||
4 | 置及人员配 | 岗位职责较清晰的,得 6 分; | 10 分 |
备 | 组织机构设置欠缺,管理及专职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一 | ||
般 | |||
的,得 2 分; | |||
未提供得 0 分。 | |||
方案包括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等内容。 | |||
员工后勤保 | 后勤保障方案详细全面,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 | ||
5 | 障方案 | 得 10 分; | 10 分 |
后勤保障方案较全面,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较可行, | |||
得 6 分; | |||
后勤保障方案基本全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 | |||
操作基本可行,得 2 分; | |||
未提供、不合理或不符合招标要求,得 0 分。 |
6 |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 方案详细完整,安排科学合理,措施先进有效,得 10 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得 6 分; 方案比较详细,具有针对性,基本可行,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 10 分 |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 得10分; | |||
人员稳定性 |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 | ||
7 | 方案评价 | 稳定,得 6 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得2 分未提供得 0 分。 | 10 分 |
8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得 10 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得 6 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 10 分 |
在服务全过程中,配备专职人员定期与采购人沟通派遣人员 | |||
工作情况,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建议,方案设计科学合理, | |||
9 | 在服务过程 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 价 | 内容详细,准备充分的,得 10 分; 在服务全过程中,配备专职人员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项目进行情况,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建议,方案设计比较科学合理,内容比较详细,准备比较充分的,得 6 分; 在服务全过程中,配备专职人员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项目进行 | 10 分 |
情况,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建议,方案设计一般的,得 | |||
2 分; 未提供得,0 分。 |
应急处理方案考虑完整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完全满 | |||
10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 足采购需求的,得 8 分; 应急处理方案考虑较为完整详细、全面、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应急处理方案措施考虑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满 | 8 分 |
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未提供得 0 分。 | |||
11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 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分 |
11.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每出现一种下列情况,减 5 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5)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6)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7)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响应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8)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9)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10)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11)响应文件中填写了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范围内容的。
(十)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十一)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收取服务费, | ||
成交金额 | x率 | |
100 万以下 | 1.5% | |
100-500 万 | 0.8% | |
500 万-1000 万 | 0.45% | |
1000 万-5000 万 | 0.25% |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计取。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 130 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 100×1.5%+(130-100)×0.8%=1.74 万元。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二)请投标人在磋商前随时关注天津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变更公告。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公司。传真号为:022-22775281。至递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递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四)其他
1.本部分内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磋商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2.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5.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谈判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8. 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 号) 的规定提出质疑, 相关文件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 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政策法规-市级栏目。 9.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采购人如后期自行安装或
更新软件的必需获得软件著作权人的使用授权。否则,出现软件版权纠纷问题与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
10.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技术需求(除实质性条款外),均不作为限定性要求,投标人可参照相当或高于采购需求的产品参与投标。
▲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2. 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谈判报价内容及暗示谈判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向有能力的劳务派遣公司采购劳务派遣服务,满足相关工作对于人员的需求,为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提供相应的服务。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提供派遣服务,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档案、代发工资、代上五险一金等;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根据岗位职责制定管理规范,负责按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人员薪资及派遣管理费。
二、劳务派遣人员人数
根据实际需求,派遣制员工共计 9 人。
其中农村环境治理 6 人,农村房屋清查 3 人。
三、项目预算
x项目总预算为 59.8992 万元:劳务派遣服务费,劳务派遣公司每月需代支
付工资总计约为 2.9159 万元,每月需代缴纳五险一金约为 1.7627 万元
四、服务要求
1、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和管理。
2、工作纪律:有自我约束意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遵守采购人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3、履职情况:有大局意识,工作积极努力,履职尽责,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4、服务质量:有服务意识,待人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公开公正。
5、协作能力:有团结意识,相互密切配合,积极维护本单位良好形象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
五、服务内容
(一)劳动关系
1、供应商负责与派遣员工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用工备案:通知员工入职,办理入职手续,保证员工自愿签署,并解释合同的专业性、合法性,依规定进行用工备案;
2、解除劳动合同:全权办理派遣员工合同解除过程,妥善解决离职员工可能产生的劳动纠纷;
3、劳动合同变更:妥善处理合同变更需求,办理终止旧合同,签署新合同,确保用工的合法性;
4、特殊时间处理:发生特殊事件时,派遣公司为主协调方(用工单位进行协助);
5、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仲裁时,由派遣公司主导仲裁事件(用工单位进行协助)。
(二)入职宣导
1、为派遣至采购人的入职员工进行员工福利、社会保险等人事政策和劳动政策方面的介绍确保员工在入职前了解企业的基本福利政策,以及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
2、负责社会保险开户/转入,收集派遣员工材料,并于材料齐备后首个缴纳期开始缴纳(补缴不再重复收费);并及时办理社保卡并定时提供台账;
3、根据派遣人员当月变动情况,及时、准确投缴社保;社会保险基数审核/
计算/申报/缴纳按月落实,确保每月准确对账;
4、出具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每年度基数调整时,核算派遣员工新缴纳基数,定时提供派遣人员的保险清单并加盖公章。
(三)工资发放
1、代发工资,必须在用工单位指定银行指定日期进行工资转账及时按时到账;
2、个人所得税申报,出具完税证明按月及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出具完税证明。
(四)社会保险
1、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手续,及时为派遣员工提供最新的保险领取和享受政策,最大化保证员工利益,并定时提供相关津贴支付员工台账;
2、派遣员工社会保险转出按实际截止日截止、及时办理转出手续;
3、全面积极负责办理派遣员工工伤相关事项及由此衍生事项。
(五)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开户/转入及时开户,并办理原公积金转入手续(补缴不再重复收费);办理公积金卡并定时提供台账;
2、基数审核/计算/申报/缴纳/收取按月落实,确保每月准确对帐; 定时提供派遣人员的保险清单并加盖公章;
3、出具缴费凭证;每年度基数调整时,核算员工新缴纳基数;
4、公积金转出准确对账转出,确保及时到达新账户;
5、公积金年度对账单:按年度出具公积金对账单;
6、住房公积金查询:为员工提供公积金情况查询,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
(六)档案管理
1、为员工办理存档(存档机构必须为有效机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并承担存档费;
2、相关证明的出具:(为员工办理职称评定、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七)其他
1、如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派遣公司负责为派遣员工完成工伤认定申报、工伤费用报销、工伤等级鉴定、职业病鉴定等手续的办理;
2、根据采购人需求,为员工提供各类专项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更好地服务采购人;
3、派遣员工在工作中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派遣公司应积极协助街道对派遣员工进行索赔;
4、派遣公司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 1 次)与采购人就派遣员工的
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人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x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4)“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和第二阶段投标文件。
(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解释为准。
(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 201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
收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①磋商邀请函。
②磋商项目要求。
③磋商须知。
④合同一般条款。
⑤合同特殊条款。
⑥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更正公告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
(2)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按磋商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
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包含正、副本),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附件部分”的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的组成
(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商务文件:
A.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二,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或
2021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3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三,投标人 2022 年或 2023 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文字清晰的相关票据凭证;
第四,磋商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表(格式件附件)
第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第六,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未到场提供,格式见附件);
第七,本项目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B.商务条款偏离表;
C.服务实施能力;
D.投标人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业绩材料按 2-1 页投标人实施能力要求提供);
E.中小企业声明函; X.真诚投标承诺书;
G.其他评审时需提供的内容。
②技术文件: A.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装订成册,并编 写“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谈判报价内容及暗示谈判报价内容的资 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①报价书;
②报价一览表;
③报价分项一览表;
④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单独封装。 4.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5.报价
(1)投标人对磋商所提供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 6.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实质性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最近一个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8.投标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①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②一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服务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③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服务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9.磋商保证金
(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3)磋商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①银行支票;
②汇票;
③银行卡。
(4)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投标人可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关损失。
(7)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退出谈判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 60 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60 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纸打印。
(2)响应文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正文,其中正文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字体,单面打印”且编写统一页码。
(3)投标人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响应文件(Word 版)电子版光盘(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一张。纸质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章。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磋商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
(1)投标人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且在首页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将各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正、副本)装入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完好。
副本
XXX 项目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正本
XXX 项目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密 封(第一阶段)
商务、技术文件及电子光盘正本一册 副本两册
密 封(第二阶段)
报价文件及电子光盘
正本一册 副本两册
如上述文字与图示理解有出入以图示为准。
(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并在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正式磋商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XXX 项目响应文件
(第一或第二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项)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
于年月日上午 09:30 正式谈判之前不准启封
(3)响应文件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取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均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对投标人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5)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递交响应文件
(1)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邀请函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4)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在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进行修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密封并注明 “修改响应文件”或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撤消的书面通知,采购机构收到申请进行相关登记后原封退回响应文件并注明“撤回磋商”字样。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磋商”字样。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4)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但不得在提交最后报价后退出磋商。
五、谈判程序及评标方法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投标人代表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磋商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供应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送交评标室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
(3)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磋商步骤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供应商提交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同时,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
②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③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④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⑥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⑦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第二阶段价格磋商
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二阶段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A.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B.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C.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进入价格磋商的投标人有均等的报价机会,投标人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③每一轮报价的修改全部为书面的,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署,作为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注: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后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①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扣除 10%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的价格×10% |
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福利性单位) |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 10% (不再享受序号 3 的价 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3%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的价格×3%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选取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
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1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八)关于兼投不兼中的项目
x《投标邀请函》标注兼投不兼中项目的,依据天津市 2016 年 9 月 22 日会议精神,评审时须从第一包开始按照顺序依次进行,已在前一包次宣布中标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包次的评审。
5.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5)磋商小组不保证所有投标人一定有成交的,如出现磋商后,没有投标人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6)如出现无投标人或全部落标、投标人串标时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时,磋商小组有权终止磋商。
(7)磋商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8)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响应文件报送后一概不予退还。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
成交人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0)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方可进入磋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11)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12)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六、授予合同
1.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1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成交结果确认
(1)磋商小组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磋商小组将对下一个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谈判中确定的服务和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价格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5.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6.结果通知
(1)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 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若有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退缴其磋商保证金。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8.履约保证金
(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银行支票的方式提交。
(2)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9.成交决定的撤消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签订合同”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10.合同转让
(1)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2)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11.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1)由采购人自行支付;
(2)由国库直接支付。
七、询问与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 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应当向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一、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二)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二、质疑
(一)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扫描件、复印件等其他非原件形式递交的质疑函)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扫描件、复印件等其他非原件形式递交的质疑函)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三)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 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模板请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四)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本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三、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
合同草案
(注:本合同为范本示例,可据实修改。)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 年
月 日,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
2 、服务地点:
三、服务要求
1、必须满足或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成交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 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额: 元(大写: )。
2. 付款方式:
五、验收
1. 服务完毕并能达到甲方验收要求。
2. 验收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多重验收。必要时,甲方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 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3. 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
1.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设备质量责任方承担。
八、未尽事宜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2. 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签订地点 1.合同签订地点:
十、其他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
,
甲执 份、乙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方的响应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格式
说 明
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和商务等文件。
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中不得包含谈判价格及任何与谈判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响应文件
( 正/副 本 )
第一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评标因素及评标标准 | 投标文件页码 | |
序号 | 评标因素及标准内容 | |
附件 1
响应书
致: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一.商务文件:
A.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三,投标人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记录,提供文字清晰的相关票据凭证;
第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第五,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未到场提供,格式见附件);
第六,本项目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B.商务条款偏离表;
C.服务实施能力;
D.投标人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业绩材料按 2-1 页投标人实施能力要求提供);
E.中小企业声明函; X.真诚投标承诺书;
G.其他评审时需提供的内容。二.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2.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
5.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 2
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背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附件 5
磋商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全称 | |
账号 | |
开户银行行号 | |
联系电话(财务) | |
保证金金额 | |
汇款凭证粘贴处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以下信息由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填写 | |
开标日期 | |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 |
退款金额 |
注:1.此表须如实填写,由于投标人提供账户信息不准确的,未能按时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谈判当日须单独提交此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6
无违法违规情况声明函
致: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参加由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xxxx:
1.我单位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若我单位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7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二)服务要求 | ||||
(三)付款方式 | ||||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8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项 目 起 止时间 | 合同 金额 |
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
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9
真诚投标承诺书
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7)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入围第二阶段价格谈判时提交的报价文件。
2、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所有价格应按谈判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4、对于分包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交以下全部文件;对于只分项不分包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交除《报价一览表》外的全部文件。
附件 11
报价书
致:xxx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 报价一览表
2. 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承包的工程磋商总价分别为报价 元(人民币)
大写 (文字表述)。
2. 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两个阶段投标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1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 13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其中 | |||||
1 | 人员费用 | 人员工资: | |||
社会保险: | |||||
福利费: | |||||
加班费: | |||||
3 | 利润: | ||||
4 | 税金: | ||||
5 | 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由投标人分别单列 | ||||
合计: |
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2.上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
3.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
4.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投标人可自行调整。
5.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验收单
—验收单
采购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采购单位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合同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合同总金额 | ||||
采购单位意见 | 验收日期 | 年 | 月 | 日 | 验收地点 | |||
验收内容(写清明细): | ||||||||
验收情况(服务质量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的要求): ①服务质量情况: □好 □一般 □差; ②合同履约情况: □好 □一般 □差; ③供应商服务情况: □好 □一般 □差; ④其他意见或情况: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验收概述及结论 | 验收人员签字: | 年 | 月 | 日 | ||||
供应商意见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验收单一式三份,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各一份 代理机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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