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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战略配售方案,本次战略配售的基本情况为: 保荐机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信资本利用自有资金以发行价跟投认购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国信资本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33.333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即不超过公开发行数量的 5%,下同)。因国信资本最终认购数量与最终发行规模相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国信资本最终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发行人高管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鼎阳科技员工资管计划 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66.66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即不超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0%,下同),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初始数量合计为 400.000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所律师认为,战略配售方案符合《科创板指引第 1 号》、《注册制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战略配售方案,本次战略配售的基本情况为: (1) 保荐机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信资本利用自有资金以发行价跟投认购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认购价格及总金额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国信资本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03.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即不超过公开发行数量的 5%,下同)。 (2) 发行人高管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鼎信 10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06.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即不超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0%,下同),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初始数量合计为 309.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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