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样本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出租方):新疆领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方):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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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範圍 甲方所經營之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係指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稱之電路出租業務。

  •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本基金将对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要求水準 県が本事業の実施にあたり、事業者に履行を求める水準をいう。なお、企画提案書に記載された提案内容が要求水準書に示された水準を上回る場合は、当該提案内容による水準を適用する。

  • メニュー 1-2に係る第2種契約者は、第2類(通信料 金)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基本通信料の支払いを要しま す。 11 メニュー3に係る第2種契約者は、第2類(通信料金)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定額通信料の支払いを要 します。 イ 当社が別に定める場合は、料金月の初日以外の日において、メニュー間の変更を行うことができません。

  • ニ 料金 料金は、基本料金、電力量料金および別表 1(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服务范围 基金托管人提供的与公司行动相关的服务限于以下项目: A.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登”)港股通结算明细(hk_jsmx)库以及上海中登制定的交收规则从上海中登接收或者向上海中登支付公司行动相关的资金,并根据接收和支付结果借记或贷记开立在基金托管人的资金账户。 B.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登”)港股通结果(szhk_sjsjg)库以及深圳中登制定的交收规则从深圳中登接收或者向深圳中登支付公司行动相关的资金,并根据接收和支付结果借记或贷记开立在基金托管人的资金账户。 C. 根据上海中登港股通证券变动(hk_zqbd)库记录开立在上海中登的证券账户的公司行动相关证券的变动情况。 D. 根据深圳中登港股通结果(szhk_sjsjg)库记录开立在深圳中登的证券账户的公司行动相关证券的变动情况。 E. 对于有选择项的现金红利、投票、公司收购等需要基金管理人在证券发行人提供的选项中进行选择向中登申报的公司行动,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申报数据,基金托管人负责通过港股通公司行动申报实时接口完成申报。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公司行动服务不包括以下项目: A. 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公司行动公告和公司行动相关的细节信息。 B.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申报数据的内容进行审核。

  • 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 基金或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或本合同: 指《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