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定义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应收账款. 指因开展业务(无论是否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向第 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和员工)收取的任何和所有应收账款、票据及其他款项,以及任何与该等款项相关的未支付的应计财务费用。

Related to 应收账款

  • 服務 包括(i)開立、維持、結束及終止「會員」的戶口或「信用卡」,(ii)提供信貸融資及其他銀行、金融及保險產品及服務、處理申請、信貸及資格評估,及(iii)維持「恒生」與「會員」的整體關係,包括向「會員」促銷服務或產品、市場調查、保險、審計及行政用途。 「主要擁有人」指直接或間接地享有一個實體多於10%的利潤或權益的任何個別人士。

  • 證券 指上市證券、可轉換或交換成上市證券的非上市證券,以及以公司上市證券為基礎所發行的結構性產品(包括由第三者發行的衍生權證);

  •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 合同 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 不动产 一语应当具有财产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该用语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有关地产的一般法律规定所适用的权利,不动产的用益权以及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船舶和飞机不应视为不动产。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 個人情報 とは、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5 年法律第 57 号)第 2 条第 1 項に定義された意味とする。

  • 授權人 不擔保本「軟體」或服務符合您的需求、與所有作業系統相容,或「軟體」或服務之運作不中斷或不發生錯誤。上述之免責聲明乃本合約之要件,且成為產品收費之依據。有些管轄區域不允許特定免責聲明和擔保限制,因此上述限制中可能有部分內容不適用於您。此有限擔保賦予您特定權利。除此之外,因各州或管轄區而異,您還可能具有其他權利。

  •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少数股东权益 71,538.54 81,381.01 75,845.06 59,243.63

  •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 机构投资者”);或为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称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 3.3 甲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愿,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机构投资者及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合同总价 包含货物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 憑證 指載有簽章驗證資料,用以確認簽署人身分、資格之電子形式證明。

  • その他 賃料」、「共益費」、「敷金」、「その他一時金」、「附属施設使用料」の欄に記入する金銭以外の金銭の授受を行う場合( 例: 専用部分の光熱費を貸主が徴収して一括して事業者に支払う場合) は、この欄にその内容、金額などを記入してください。

  • 差引手取概算額(円) の欄:「266,450,000」を「272,200,000」に訂正 <欄外注記の訂正>

  •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 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人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客戶 指已簽署開戶表格及/或開戶表格內列明的人士,如相關帳戶由一名以上人士開立,則指所有該等人士的統稱,以及其任何法定或遺產代理人、遺囑執行人、所有權繼承人或認許受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