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所有权保留 Clause in Contracts

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供应产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基于已订立合同及持续业务关系引发的当前和将来的所有债权(“担保债权”)均已被全额给付。 (2) 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 (3) 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和/或在付款少于 75%的情况下要求客户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要求退还产品,并不代表同时做出撤销合同的声明,相反,我们有权仅要求退还产品并保留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客户未支付到期购买价,则只有在我们之前未能成功为客户设置合理的付款期限,或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必要设置该等付款期限时,我们才能行使前述权利。我们有权处置退还的产品。处置产品的收益(扣除处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抵销买方的未偿债务。 (4)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中转售/处理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在此情况下,额外适用以下规定: 1. 我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延伸至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后生成的产品的全部价值,在此情形下,我们将被视为制造商。如果将我们的产品与第三方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时,第三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根据所供应产品价值占加工、混合或处理后产品(“最终产品”)的发票价值的比例获得共同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方面,所有适用于我们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也同样按比例适用于最终产品。 2. 客户在此向我们转让因转售产品或最终产品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及所有权的保留,以此作为担保,其总额可以是产品全额,也可是根据前述条款与我们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按比例而得的所有权份额价值。我们接受该等转让。上述 A 节第 6 条第 2 项提及的客户的义务也将适用于已转让的债权。 3. 除我们外,客户仍然有权向第三方主张债权。我们承诺只要客户全额向我们履行付款义务,未拖欠支付,未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且没有其他缺乏付款能力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提起主张。但是,在该等情形下,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我们转让的主张及其债务人,提供提起主张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移交相关文件并将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第三方)。 4. 如果担保的可实现价值超出我们主张的 10%,则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要求解除所选择的担保。 (5) 如果客户转售和/或处置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对我们造成损害,我们将要求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如果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该保留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 (6)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根据我们的要求,客户必须基于产品的替代价值为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充分投保火灾险、水灾和盗窃险。并自行承担保费。如有必要开展维护和检查工作,客户亦必须就此自行承担费用。 (7) 如所有权保留的有效性取决于登记,例如,在客户所在国家的公共 登记处登记,我们应获得客户授权,有权实施登记,并且登记产生 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有义务免费提供登记所需的所有合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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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供应产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基于已订立合同及持续业务关系引发的当前和将来的所有债权(“担保债权”)均已被全额给付。 (2) 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书面通知我们。 (3) 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和/或在付款少于 75%的情况下要求客户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要求退还产品,并不代表同时做出撤销合同的声明,相反,我们有权仅要求退还产品并保留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客户未支付到期购买价,则只有在我们之前未能成功为客户设置合理的付款期限,或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必要设置该等付款期限时,我们才能行使前述权利。我们有权处置退还的产品。处置产品的收益(扣除处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抵销买方的未偿债务。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 (4)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中转售/处理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在此情况下,额外适用以下规定: 1. 我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延伸至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后生成的产品的全部价值,在此情形下,我们将被视为制造商。如果将我们的产品与第三方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时,第三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根据所供应产品价值占加工、混合或处理后产品(“最终产品”)的发票价值的比例获得共同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方面,所有适用于我们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也同样按比例适用于最终产品。 2. 客户在此向我们转让因转售产品或最终产品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及所有权的保留,以此作为担保,其总额可以是产品全额,也可是根据前述条款与我们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按比例而得的所有权份额价值。我们接受该等转让。上述 A 节第 6 条第 2 项提及的客户的义务也将适用于已转让的债权。 3. 除我们外,客户仍然有权向第三方主张债权。我们承诺只要客户全额向我们履行付款义务,未拖欠支付,未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且没有其他缺乏付款能力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提起主张。但是,在该等情形下,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我们转让的主张及其债务人,提供提起主张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移交相关文件并将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第三方)。 4. 如果担保的可实现价值超出我们主张的 10%,则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要求解除所选择的担保。 (5) 如果客户转售和/或处置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对我们造成损害,我们将要求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如果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该保留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 (6)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根据我们的要求,客户必须基于产品的替代价值为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充分投保火灾险、水灾和盗窃险。并自行承担保费。如有必要开展维护和检查工作,客户亦必须就此自行承担费用。 (7) 如所有权保留的有效性取决于登记,例如,在客户所在国家的公共 登记处登记,我们应获得客户授权,有权实施登记,并且登记产生 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有义务免费提供登记所需的所有合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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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供应产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基于已订立合同及持续业务关系引发的当前和将来的所有债权(“担保债权”)均已被全额给付6.1 在我们收到与客户交易产生的所有款项的全额付款之前,我们保留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假如客户违约,尤其是迟延付款,我们有权要求退还交付的货物。此类要求和所有权保留的主张,并不要求我们解除合同;我们采取法律行动或扣压交付的货物也不意味着我们解除合同,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明确宣布我们解除合同。对退还的货物,我们有权利用。此类利用的收益--减去适当的利用费用—将被冲抵客户的欠款。客户有义务根据我们的要求,在整个所有权保留期,悉心对待交付的货物,为其投保以能够充分避免损害(2) 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 (3) 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和/或在付款少于 75%的情况下要求客户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要求退还产品,并不代表同时做出撤销合同的声明,相反,我们有权仅要求退还产品并保留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客户未支付到期购买价,则只有在我们之前未能成功为客户设置合理的付款期限,或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必要设置该等付款期限时,我们才能行使前述权利。我们有权处置退还的产品。处置产品的收益(扣除处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抵销买方的未偿债务6.2 客户有义务毫不迟延地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关于第三方的任何扣压或其他干涉行为,以便我们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我们因采 取行动而产生的诉讼和诉讼外费用,在第三方无义务偿还的情况下,客户承诺将承担我们蒙受的损失(4)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中转售/处理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在此情况下,额外适用以下规定: 1. 我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延伸至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后生成的产品的全部价值,在此情形下,我们将被视为制造商。如果将我们的产品与第三方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时,第三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根据所供应产品价值占加工、混合或处理后产品(“最终产品”)的发票价值的比例获得共同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方面,所有适用于我们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也同样按比例适用于最终产品6.3 客户有权在正常交易过程中转售我方交付的货物。同时客户同意让渡其应收款项权利给我方,即使其转售货物的客户或第三方因转售行为向他们提出诉讼。倘若我们获得这些应收款的权利不受影响,即使在应收款应转让给我们的情况下,客户仍被授权继续收款行为。只要客户从收到的货款中完全履行了支付义务、没有欠款、尤其是没有被启动破产程序或没有停止支付,我们承诺不去收取这些应收款;一旦我们不收取应收款的义务结束,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向我们提供所有应转让给我们的应收款的信息和相关的债务人、提供所有要求的详细资料、移交相关的文件并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2. 客户在此向我们转让因转售产品或最终产品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及所有权的保留,以此作为担保,其总额可以是产品全额,也可是根据前述条款与我们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按比例而得的所有权份额价值。我们接受该等转让。上述 A 节第 6 条第 2 项提及的客户的义务也将适用于已转让的债权6.4 我们同意在客户要求下,释放我们被授权的抵押品,该抵押品可实现的价值被确保高于应收款价值 10%以上。我们有权根据我们自己的判断,选择释放的抵押品3. 除我们外,客户仍然有权向第三方主张债权。我们承诺只要客户全额向我们履行付款义务,未拖欠支付,未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且没有其他缺乏付款能力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提起主张。但是,在该等情形下,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我们转让的主张及其债务人,提供提起主张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移交相关文件并将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第三方)6.5 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交付的货物不允许保留所有权,客户应确保我们能够行使权利,即在可适用法律下,出售方能够保有货物的权利。客户有义务在我们希望提起的任何行动中配合,保护我们的所有权以替代其他担保权 4. 如果担保的可实现价值超出我们主张的 10%,则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要求解除所选择的担保。 (5) 如果客户转售和/或处置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对我们造成损害,我们将要求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如果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该保留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 (6)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根据我们的要求,客户必须基于产品的替代价值为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充分投保火灾险、水灾和盗窃险。并自行承担保费。如有必要开展维护和检查工作,客户亦必须就此自行承担费用。 (7) 如所有权保留的有效性取决于登记,例如,在客户所在国家的公共 登记处登记,我们应获得客户授权,有权实施登记,并且登记产生 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有义务免费提供登记所需的所有合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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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ales Contracts, 2016年通用销售条款

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供应产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基于已订立合同及持续业务关系引发的当前和将来的所有债权(“担保债权”)均已被全额给付。 (2) 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 (3) 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和/或在付款少于 75%的情况下要求客户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要求退还产品,并不代表同时做出撤销合同的声明,相反,我们有权仅要求退还产品并保留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客户未支付到期购买价,则只有在我们之前未能成功为客户设置合理的付款期限,或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必要设置该等付款期限时,我们才能行使前述权利。我们有权处置退还的产品。处置产品的收益(扣除处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抵销买方的未偿债务。 (4)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中转售/处理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在此情况下,额外适用以下规定: 1. 我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延伸至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后生成的产品的全部价值,在此情形下,我们将被视为制造商。如果将我们的产品与第三方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时,第三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根据所供应产品价值占加工、混合或处理后产品(“最终产品”)的发票价值的比例获得共同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方面,所有适用于我们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也同样按比例适用于最终产品在收到因我们与客户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所有付款之前,我们保留对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在我们对客户的请求权通过经常账户结算的范围内,前述所有权保留还应涵盖客户的账户余额。 2. 客户在此向我们转让因转售产品或最终产品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及所有权的保留,以此作为担保,其总额可以是产品全额,也可是根据前述条款与我们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按比例而得的所有权份额价值。我们接受该等转让。上述 A 节第 6 条第 2 项提及的客户的义务也将适用于已转让的债权在有关分期付款的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外,我们收回所交付的货物不构成合同解除,除非我们发出明确声明表示解除。如果所交付的货物被扣押,则始终构成合同解除。如果第三方扣押了货物或进行了类似干预,客户应立即通知我 们,从而使我们能够针对上述第三方强制执行我们的请求权。如果上述第三方无法偿付因法律诉讼所产生的法庭费用或庭外费用,则客户应承担上述费用。 3. 除我们外,客户仍然有权向第三方主张债权。我们承诺只要客户全额向我们履行付款义务,未拖欠支付,未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且没有其他缺乏付款能力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提起主张。但是,在该等情形下,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我们转让的主张及其债务人,提供提起主张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移交相关文件并将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第三方客户有权在其正常业务运营过程中出售所交付的货物。客户在此将因出售账单所载金额(含增值税)的货物而产生的针对买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请求权让与我们,无论所交付货物在出售之前是否经过加工处理。即使在让与该等请求权之后,客户也有权收集这些请求权。我们自己收集这些请求权的权利不受此影响,尽管我们承诺:只要客户正当履行其付款义务且没有违约,我们就不会收集这些请求权。如果客户违约,我们可要求客户告知我们所让与的请求权并向我们提供债权人的姓名/名称和必要的文件,以及将请求权的让与告知债权人 (第三方)。 4. 如果担保的可实现价值超出我们主张的 10%,则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要求解除所选择的担保对客户交付的货物进行的任何加工处理或转换应始终是代表我们进行的。如果将所交付的货物与非我们提供的其他货物相组合,我们将按创造新产品时所交付的货物价值与其他货物相比在新产品中所占比例获得新产品的共同所有权。 客户应通过代表我们保管(而不是移交)上述产品的方式,维护我们对上述产品享有的共同所有权。对于通过将我们的货物与其他货物相组合的方式创造出的新产品,应适用我们的货物所适用的相同所有权保留条款(5) 如果客户转售和/或处置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对我们造成损害,我们将要求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如果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该保留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 如果存在任何附属担保保证在所交付的货物被纳入不动产后客户对第三方享有权利主张,客户应将对该等附属担保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主张让与我们(6)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根据我们的要求,客户必须基于产品的替代价值为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充分投保火灾险、水灾和盗窃险。并自行承担保费。如有必要开展维护和检查工作,客户亦必须就此自行承担费用. 对于客户享有的附属担保,如果该等附属担保的价值超出未支付款项 20%,我们承诺在客户提出请求后解除该等超出部分的担保(7) 如所有权保留的有效性取决于登记,例如,在客户所在国家的公共 登记处登记,我们应获得客户授权,有权实施登记,并且登记产生 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有义务免费提供登记所需的所有合作服务. 在国家法律规定应就所有权保留进行登记的范围内,客户同意向主管机构(公证人、法院或类似机构)办理有关所有权保留的登记手续。如果货物所在地的适用法律不承认所有权保留,则客户应提供其他等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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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ayment and Delivery of Products/Services

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供应产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基于已订立合同及持续业务关系引发的当前和将来的所有债权(“担保债权”)均已被全额给付。 (2) 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 (3) 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和/或在付款少于 75%的情况下要求客户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要求退还产品,并不代表同时做出撤销合同的声明,相反,我们有权仅要求退还产品并保留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客户未支付到期购买价,则只有在我们之前未能成功为客户设置合理的付款期限,或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必要设置该等付款期限时,我们才能行使前述权利。我们有权处置退还的产品。处置产品的收益(扣除处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抵销买方的未偿债务。 (4)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中转售/处理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在此情况下,额外适用以下规定: 1. 我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延伸至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后生成的产品的全部价值,在此情形下,我们将被视为制造商。如果将我们的产品与第三方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时,第三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根据所供应产品价值占加工、混合或处理后产品(“最终产品”)的发票价值的比例获得共同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方面,所有适用于我们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也同样按比例适用于最终产品在我们收到与客户交易产生的所有款项的全额付款之前,我们保留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假如客户违约,尤其是迟延付款,我们有权要求退还交付的货物。此类要求和所有权保留的主张,并不要求我们解除合同;我们采取法律行动或扣压交付的货物也不意味着我们解除合同,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明确宣布我们解除合同。对退还的货物,我们有权利用。此类利用的收益--减去适当的利用费用—将被冲抵客户的欠款。客户有义务根据我们的要求,在整个所有权保留期,悉心对待交付的货物,为其投保以能够充分避免损害。 2. 客户在此向我们转让因转售产品或最终产品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及所有权的保留,以此作为担保,其总额可以是产品全额,也可是根据前述条款与我们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按比例而得的所有权份额价值。我们接受该等转让。上述 A 节第 6 条第 2 项提及的客户的义务也将适用于已转让的债权) 客户有义务毫不迟延地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关于第三方的任何扣压或其他干涉行为,以便我们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我们因采取行动而产生的诉讼和诉讼外费用,在第三方无义务偿还的情况下,客户承诺将承担我们蒙受的损失。 3. 除我们外,客户仍然有权向第三方主张债权。我们承诺只要客户全额向我们履行付款义务,未拖欠支付,未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且没有其他缺乏付款能力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提起主张。但是,在该等情形下,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我们转让的主张及其债务人,提供提起主张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移交相关文件并将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第三方)) 如有第三方干预发生,客户应立即用书面方式(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我方,以便我方依法采取行动。否则产生的法律诉讼费用或庭外成本在第三方不能支付的情况下将有客户方支付。 4. 如果担保的可实现价值超出我们主张的 10%,则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要求解除所选择的担保) 客户有权在正常交易过程中转售我方交付的货物。同时客户同意让渡其应收款项权利给我方,即使其转售货物的客户或第三方因转售行为向他们提出诉讼。倘若我们获得这些应收款的权利不受影响,即使在应收款应转让给我们的情况下,客户仍被授权继续收款行为。只要客户从收到的货款中完全履行了支付义务、没有欠款、尤其是没有被启动破产程序或没有停止支付,我们承诺不去收取这些应收款;一旦我们不收取应收款的义务结束,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向我们提供所有应转让给我们的应收款的信息和相关的债务人、提供所有要求的详细资料、移交相关的文件并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5) 如果客户转售和/或处置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对我们造成损害,我们将要求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如果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该保留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交付的货物不允许保留所有权,客户应确保我们能够行使权利,即在可适用法律下,出售方能够保有货物的权利。客户有义务在我们希望提起的任何行动中配合,保护我们的所有权以替代其他担保权 (6)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根据我们的要求,客户必须基于产品的替代价值为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充分投保火灾险、水灾和盗窃险。并自行承担保费。如有必要开展维护和检查工作,客户亦必须就此自行承担费用。 (7) 如所有权保留的有效性取决于登记,例如,在客户所在国家的公共 登记处登记,我们应获得客户授权,有权实施登记,并且登记产生 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有义务免费提供登记所需的所有合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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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eneral Sales Terms

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供应产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基于已订立合同及持续业务关系引发的当前和将来的所有债权(“担保债权”)均已被全额给付6.1 在我们收到与客户交易产生的所有款项的全额付款之前,我们保留交付货物的债权。假如客户违约,尤其是迟延付款,我们有权要求退还交付的货物。此类要求和债权保留的主张,并不要求我们解除合同;我们采取法律行动或扣压交付的货物也不意味着我们解除合同,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明确宣布我们解除合同。对退还的货物,我们有权利用。此类利用的收益--减去适当的利用费用—将被冲抵客户的欠款。客户有义务根据我们的要求,在整个债权保留期,悉心对待交付的货物,为其投保以能够充分避免损害”(2) 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 (3) 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和/或在付款少于 75%的情况下要求客户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要求退还产品,并不代表同时做出撤销合同的声明,相反,我们有权仅要求退还产品并保留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客户未支付到期购买价,则只有在我们之前未能成功为客户设置合理的付款期限,或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必要设置该等付款期限时,我们才能行使前述权利。我们有权处置退还的产品。处置产品的收益(扣除处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抵销买方的未偿债务6.2 客户有义务毫不迟延地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关于第三方的任何扣压或其他干涉行为,以便我们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我们因采 取行动而产生的诉讼和诉讼外费用,在第三方无义务偿还的情况下,客户承诺将承担我们蒙受的损失(4)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中转售/处理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在此情况下,额外适用以下规定: 1. 我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延伸至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后生成的产品的全部价值,在此情形下,我们将被视为制造商。如果将我们的产品与第三方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时,第三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根据所供应产品价值占加工、混合或处理后产品(“最终产品”)的发票价值的比例获得共同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方面,所有适用于我们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也同样按比例适用于最终产品6.3 客户有权在正常交易过程中转售我方交付的货物。同时客户同意让渡其应收款项权利给我方,即使其转售货物的客户或第三方因转售行为向他们提出诉讼。倘若我们获得这些应收款的权利不受影响,即使在应收款应转让给我们的情况下,客户仍被授权继续收款行为。只要客户从收到的货款中完全履行了支付义务、没有欠款、尤其是没有被启动破产程序或没有停止支付,我们承诺不去收取这些应收款;一旦我们不收取应收款的义务结束,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向我们提供所有应转让给我们的应收款的信息和相关的债务人、提供所有要求的详细资料、移交相关的文件并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2. 客户在此向我们转让因转售产品或最终产品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及所有权的保留,以此作为担保,其总额可以是产品全额,也可是根据前述条款与我们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按比例而得的所有权份额价值。我们接受该等转让。上述 A 节第 6 条第 2 项提及的客户的义务也将适用于已转让的债权6.4 我们同意在客户要求下,释放我们被授权的抵押品,该抵押品可实现的价值被确保高于应收款价值 10%以上。我们有权根据我们自己的判断,选择释放的抵押品3. 除我们外,客户仍然有权向第三方主张债权。我们承诺只要客户全额向我们履行付款义务,未拖欠支付,未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且没有其他缺乏付款能力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提起主张。但是,在该等情形下,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我们转让的主张及其债务人,提供提起主张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移交相关文件并将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第三方)6.5 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交付的货物不允许保留所有权,客户应确保我们能够行使权利,即在可适用法律下,出售方能够保有货物的权利。客户有义务在我们希望提起的任何行动中配合,保护我们的所有权以替代其他担保权 4. 如果担保的可实现价值超出我们主张的 10%,则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要求解除所选择的担保。 (5) 如果客户转售和/或处置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对我们造成损害,我们将要求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如果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该保留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 (6)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根据我们的要求,客户必须基于产品的替代价值为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充分投保火灾险、水灾和盗窃险。并自行承担保费。如有必要开展维护和检查工作,客户亦必须就此自行承担费用。 (7) 如所有权保留的有效性取决于登记,例如,在客户所在国家的公共 登记处登记,我们应获得客户授权,有权实施登记,并且登记产生 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有义务免费提供登记所需的所有合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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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供应产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基于已订立合同及持续业务关系引发的当前和将来的所有债权(“担保债权”)均已被全额给付11.1 在收到因我们与客户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所有付款之前,我们保留对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在我们对客户的请求权通过经常账户结算的范围内,前述所有权保留还应涵盖客户的账户余额(2) 在担保债权被全额支付前,保留所有权的产品不得质押给第三方或以担保方式转让。如属于我们的产品附于第三方,则客户必须立即 (3) 如客户违反合同,特别是未给付支付到期的购买价款,我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和/或在付款少于 75%的情况下要求客户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要求退还产品,并不代表同时做出撤销合同的声明,相反,我们有权仅要求退还产品并保留撤销合同的权利。如果客户未支付到期购买价,则只有在我们之前未能成功为客户设置合理的付款期限,或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必要设置该等付款期限时,我们才能行使前述权利。我们有权处置退还的产品。处置产品的收益(扣除处置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抵销买方的未偿债务11.2 在有关分期付款的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外,我们收回所交付的货物不构成合同解除,除非我们发出明确声明表示解除。如果所交付的货物被扣押,则始终构成合同解除。如果第三方扣押了货物或进行了类似干预,客户应立即通知我们,从而使我们能够针对上述第三方强制执行我们的请求权。如果上述第三方无法偿付因法律诉讼所产生的法庭费用或庭外费用,则客户应承担上述费用(4) 客户有权在正常业务中转售11.3 客户有权在其正常业务运营过程中出售所交付的货物。客户在此将因出售账单所载金额(含增值税)的货物而产生的针对买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请求权让与我们,无论所交付货物在出售之前是否经过加工处理。即使在让与该等请求权之后,客户也有权收集这些请求权。我们自己收集这些请求权的权利不受此影响,尽管我们承诺:只要客户正当履行其付款义务且没有违约,我们就不会收集这些请求权。如果客户违约,我们可要求客户告知我们所让 与的请求权并向我们提供债权人的姓名/处理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在此情况下,额外适用以下规定: 1. 我们对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延伸至对我们的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后生成的产品的全部价值,在此情形下,我们将被视为制造商。如果将我们的产品与第三方产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时,第三方对产品的所有权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根据所供应产品价值占加工、混合或处理后产品(“最终产品”)的发票价值的比例获得共同所有权。在所有其他方面,所有适用于我们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也同样按比例适用于最终产品。 2. 客户在此向我们转让因转售产品或最终产品引起的对第三方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带权利,担保权益及所有权的保留,以此作为担保,其总额可以是产品全额,也可是根据前述条款与我们作为共同所有权人按比例而得的所有权份额价值。我们接受该等转让。上述 A 节第 6 条第 2 项提及的客户的义务也将适用于已转让的债权。 3. 除我们外,客户仍然有权向第三方主张债权。我们承诺只要客户全额向我们履行付款义务,未拖欠支付,未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且没有其他缺乏付款能力的情形,我们就不会提起主张。但是,在该等情形下,我们可以要求客户告知我们转让的主张及其债务人,提供提起主张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移交相关文件并将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第三方名称和必要的文件,以及将请求权的让与告知债权人(第三方)。 4. 如果担保的可实现价值超出我们主张的 10%,则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要求解除所选择的担保11.4 对客户交付的货物进行的任何加工处理或转换应始终是代表我们进行的。如果将所交付的货物与非我们提供的其他货物相组合,我们将按创造新产品时所交付的货物价值与其他货物相比在新产品中所占比例获得新产品的共同所有权。客户应通过代表我们保管(而不是移交)上述产品的方式,维护我们对上述产品享有的共同所有权。对于通过将我们的货物与其他货物相组合的方式创造出的新产品,应适用我们的货物所适用的相同所有权保留条款(5) 如果客户转售和/或处置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对我们造成损害,我们将要求退还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如果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善意取得该保留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则我们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11.5 如果存在任何附属担保保证在所交付的货物被纳入不动产后客户对第三方享有权利主张,客户应将对该等附属担保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主张让与我们(6) 客户必须谨慎对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根据我们的要求,客户必须基于产品的替代价值为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充分投保火灾险、水灾和盗窃险。并自行承担保费。如有必要开展维护和检查工作,客户亦必须就此自行承担费用11.6 对于客户享有的附属担保,如果该等附属担保的价值超出未支付款项 20%,我们承诺在客户提出请求后解除该等超出部分的担保(7) 如所有权保留的有效性取决于登记,例如,在客户所在国家的公共 登记处登记,我们应获得客户授权,有权实施登记,并且登记产生 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客户有义务免费提供登记所需的所有合作服务11.7 在国家法律规定应就所有权保留进行登记的范围内,客户同意向主管机构 (公证人、法院或类似机构)办理有关所有权保留的登记手续。如果货物所在地的适用法律不承认所有权保留,则客户应提供其他等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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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ayment and Delivery of Products/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