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7、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8、 基金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19、 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0、 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1、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2、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3、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4、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更换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
26、 基金运作期间如遇境外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员变动,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事件有可能对基金投资产生重大影响;
27、 基金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若本基金上市交易);
28、 本基金变更目标 ETF;
29、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或撤消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50%;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30%;
11. 更换境外托管人;
12.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4.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50%;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30%;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0.5%;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基金变更、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
20、 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终止上市交易;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或撤消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
9.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
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及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
3.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变动或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变动;
4.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主要业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达百分之三十以上;
5. 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事件,导致基金所持有的该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能按正常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在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后,调整金额影响到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
6. 重大关联交易;
7.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受到重大处罚;
8.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 基金提前终止;
10.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11. 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12. 其它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情形;
13. 暂停期间公告;
14. 暂停结束重新开放申购、赎回公告;
15. 其他重大事项。
临时报告与公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临时报告与公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
9、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