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职责 样本条款

投标人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投标人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承担并完成合同期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3、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1)施工期监测: ①施工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每月监测1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 ②正在使用的土方转运场,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10天监测记录1次; ③遇暴雨、大风等情况时,根据项目要求及时加测; ④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 ⑤巡查监测次数一年3次以上,巡查时间安排在汛期、降雨高峰期增加巡查2到3次; ⑥定位监测在监测点布设后监测期内每年汛前2次,汛期过后1次,汛期每月监测一次,降雨高峰期相应增加监测次数,每年监测频次控制在8~10次。 (2)自然恢复期监测:施工完工后植被自然恢复期每半年监测1次,共2次。投标人根据水务主管部门规定,按汛期、非汛期向招标人提交水土保持月报、季报,该报告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投标人负责将其提交水务主管部门。 4、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时,投标人负责提供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5、由投标人委派的专项水土保持监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6、自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进场及收取编制监测方案的资料,10个工作日出监测方案,并交付招标人及水务主管部门。 工期: 1、建设期监测时段为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预计时间为2022年8月底至 2024年12月底(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自然恢复期监测为工程完工后1年。(预计时间为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从实际竣工验收通过后1年)) 3、以上时间仅为预估工期,实际工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时间相应调整。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住宿费、差旅费、保险费、资料费、杂费、税金等,以及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全部费用。 由于工程分批验收可能导致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分批进行,多次出具报告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总结报告或反复办理验收及备案等情况,不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水务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检测内容或频次,投标人按调整要求执行,不调整合同价款。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高于本次招标的实施要求,投标人应按高标准执行,造成检测内容、频次或点数的调整,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情况。 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为准。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员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两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疫情期间,请投标人代表前往参与截标及开标等活动时,按照属地防疫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执行防疫政策的,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任何关于招投标活动或疫情防控等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署名并盖章): 日期: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合同格式 发包人(甲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文)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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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事故 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給の単位 当社は、次の場合を除き、1 需給契約につき、1 供給電気方式、1 引込みおよび 1 計量をもって電気を供給いたします。

  •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 七 この項(この号を除く の規定により一般競争に参加できないこととされている者を契約の締結又は契約の履行に当たり、代理人、支配人その他の使用人として使用したとき。

  •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 主营业务 101 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6/1 14,5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34.48%、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7.9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17%、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 司 6.21%、江苏嘉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21%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业务。 102 大唐控股(香港)投 资有限公司 2008/12/3 1000 万港币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等开发、设备生产与制造、销售与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103 大唐投资控股发展 (上海)有限公司 2010/8/4 20,0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软件、芯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领域内的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 104 大唐创业投资(海 南)有限公司 2012/6/5 10,0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55%、比利时 国家投资公司 45% 向目标企业和比利时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在中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已投资的企业提供债权投资;向被投资公司提供管理咨询;向比利时相关项目提供法律和行政框架咨询服务。 105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 有限公司 2010/9/13 20,408.1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技术服务、进出口。 106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 (香港)有限公司 2011/5/26 48,811.65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100% 圭亚那投资项目投后管理、香港子公司日常管理及比利时项目香港平台公司清理。 107 香港金迅科技有限 公司 2011/9/26 1,226.19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88% 作为比利时项目的平台公司,正在申请撤销注册。 108 香港金唐电讯有限 公司 2011/7/29 25,167.20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100% 作为圭亚那投资项目的平台公司,主要从事圭亚那项目的投后管理。 109 电信科学技术半导 体研究所有限公司 2001/4/6 4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出租办公用房 110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 研究所有限公司 2001/5/24 1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

  •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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