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份数 1.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资格文件: 11.1.1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 联合协议(如果有); 11.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11.1.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我方承诺 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