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交的投标文件 样本条款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予以拒收。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将被拒绝。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将拒绝在招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