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投标文件的递交 Clause in Contracts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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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 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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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5.2 文件袋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副本、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5.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2116、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6.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6.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2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18.2 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可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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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Procurement Agreement, 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1 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 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 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 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招标人将拒收不按招标文 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8.2 内外层信封均应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2) 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 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3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2 条要求加写标记,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对误投或提 前启封概不负责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8.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价格变更等相关内容的投标声明的,应与开标一览 表一并或者单独密封,并加施明显标记,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 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9.2 招标人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投 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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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国际机电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 2024 年 月 日 14:00 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2.1 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人在招标仪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即 2024 年 月 日 13:30-14:00 接收投标文件。 22.2 开标开始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2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21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4.3 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4.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4.5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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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17.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 投标文件提倡按照 A4 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 幅面折叠成 17.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8、 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8.1 逾期送达的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8.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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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 均不退回20.2 19. 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9. 2.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 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 2.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19. 2. 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投标截止日期 20. 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 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 1 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2.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22.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23.3 22.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22. 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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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2.2 按招标公告中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址。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投标截止日期 20.1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 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23.3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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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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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5.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凭证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凭证”字样。所有信封上均应: (1) 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2) 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5.2 开标一览表的递交采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2 中的规定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5.3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 迟交的投标文件15.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5.5.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15.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 递交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5.5.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5.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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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 投标文件的制作、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4.1.1 投标函、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需采用固定方式制作,制作 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制作。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及投标函分开密封,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函”等字样。(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 4.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4.2.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 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4.4.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注: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2) 投标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 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5) 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投标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8) 其他实质性影响评标活动的21、 投标截止日期2.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3) 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或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的;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3.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 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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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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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 为准。 21、 投标截止日期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3.3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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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供应商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 处理。 19.2.4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胶装,未按要求的 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投标截止日期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 投标截止日期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22.2 投标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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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 理。 20、 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 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 投标截止日期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 件。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 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3.3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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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20.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21、 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采购中心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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