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標的配置比例說明 样本条款

投資標的配置比例說明. 要保人得自行指定以下投資標的配置比例,每一投資標的指定之配置比例須以百分之五為單位且總和應等於百分之一百且每次配置最多以 10 個投資標的 為上限,投資標的總數則以 20 個為上限。 ‧委託投資帳戶、境外基金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基金) 依委託投資機構、各總代理人及經理機構針對基金之價格波動風險程度,依投資標的風險屬性和投資地區市場風險狀況,由低至高編制為「RR1(風險低級)、RR2(風險中低級)、 RR3(風險中級)、RR4(風險中高級)、RR5(風險高級)」五個風險報酬等級(或稱風險收益等級),投資委託投資帳戶及共同基金之盈虧尚受到國際金融情勢震盪和匯兌風險影響,本項風險報酬等級僅供參考。各委託投資機構、總代理人及經理機構得因法令規定或經內部檢視分析後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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