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赎回份额 样本条款

持有人赎回份额. 就按持有人而非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赎回及(如适当)注销份额而言,以下条文应生效: 10.1 除非基金管理人(无论一般地或就特定个案)另行决定,持有人一概无权 (a) 如有关赎回将导致其在赎回后持有的数量或份额价值低于相关类别份额的最小数量或份额价值)只部分赎回其持有的任何类别份额;或 (b) 在基金管理人酌情决定应为暂停赎回及应向相关持有人作出披露的任何期间内赎回任何份额。如赎回申请将导致持有人持有的份额低于最低持有数量或价值,则基金管理人可将有关要求视为已就该名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别全部份额作出的要求。以下条文应在本第 10.1 条所载的限制下阅读及解释。 10.2 根据本契约的条文,受托人负责接收及处理赎回申请并负责向持有人支付赎回所得款项。在受托人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于相关投资基金的交易截止时间或之前收到持有人以受托人及/或受托人委任的任何人士可能不时指定(不抵触第 10.5 条及第 10.6 条的条文)的方式并随附他们所指定的有关资料发出的书面请求后,受托人及/或受托人委任的任何人士应在相关投资基金的存续期内随时以不低于任何类别份额在适当估值 日的赎回价格赎回有关类别份额。基金管理人可酌情接受在相关交易日的有关估值时点之前发出的较迟赎回申请,因此在交易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赎回申请将留待下一个交易日处理,然后份额将按适用于该交易日的赎回价格予以赎回。在不抵触本契约下文规定的情况下,未经基金管理人同意,赎回申请一经发出,则不可撤回。如赎回申请最初以传真方式传输,则基金、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或他们的正式授权代理人或受委人,一概不应就因有关传真传输未被收到或模糊不清而产生的任何类型的损失或就因本着善意原则相信有关传真传输已由恰当的获授权人士发出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而对赎回持有人承担责任。即使有关传输的发件人所出示的传真传输报告披露有关传输已被发出,本项规定依然适用。 10.3 受托人可根据以下方式: (a) 由基金管理人按不低于赎回价格的价格购买 (b) 注销份额以及以有关投资基金支付赎回价格,或 (c) 在不抵触第 10.4.8 条规定的情况下,以实物方式向相关持有人转让投资,或 (d) 部分以一种方式及部分以任何其他一种或多种方式,执行任何有关赎回。 10.4 就本第 10 条的前述规定而言,以下规定应适用: 10.4.1 如只赎回某份证书所包含的部分份额,则份额持有人应向受托人(可自应付有关份额持有人的任何款额中扣减)支付财务支出(如有)以及因发行余额证书而产生或引致的所有其他成本、收费以及开支,以及在不抵触第 6.3 条的情况下,受托人随即应促使就证书所包含的份额余额发行一份余额证书。 10.4.2 受托人可选择免除出示已遗失、失窃或毁坏的任何证书,但持有人须已遵守与第 6.9 条所载类似的规定。 10.4.3 如通过注销份额执行赎回,则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抵触第 10.4.8 条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必要的出售以提供所需现金,而在有关情况下,相关份额类别的有关投资基金应通过注销上述份额予以削减,及受托人应遵从本契约的其他规定,就注销上述份额以有关投资基金向持有人支付相关赎回价格。 10.4.4 基金管理人应有权以持有人的名义及代表持有人就据此通过由管理人购买的方式赎回的任何份额签立一份转让文书,并就据此通过注销的方式赎回的任何份额在适当证书(如有)上加签注明及签署可能属必要或适宜的有关声明,作为持有人不再拥有上述份额中的任何权益的证明,但前提是,在两者中的任一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在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向受托人提供他们据以行事的授权,但受托人应不被认为须背书任何有关声明,并应有权在遵守本条款前文规定的程序后注销份额。 10.4.5 除非受托人与基金管理人协定,受托人负责信托基金的估值及/或份额的申购价及赎回价格的计算,或除非有关持有人或前持有人特别要求须在不迟于相关交易日后一个月完成上述事项,否则受托人无义务就份额的任何购买或注销根据本条款核对应付金额的计算,但在编制相关投资基金涵盖相关交易日的经审核财务报告前,应有权随时要求管理人证明有关计算的恰当性。 10.4.6 基金管理人关于基金管理人购买份额对某个持有人应付的任何金额,或关于本条款下的份额注销而应从任何投资基金中支付某个持有人的任何金额,可提前支付,但在任何情况下应在相关交易日的一个历月内或(如更晚)如下日期的一个历月内支付,在有关日期受托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收到赎回申请、受托人及/或基金管理人或他们各自的正式授权代理人要求的所有反洗钱文件以及以下任何一份文书: (i) 在不损害第 6.1 条规定的情况下)如赎回当时已发行的一份证书所涉及的份额,经持有人或(视情况而定)每一名联名持有人(以受托人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满意的方式)妥当填写和签字并于其上批注有关赎回申请的有关证书,或 (ii) 经持有人或(视情况而定)每一个联名持有人或可能获受托人酌情接受的任一名联名持有人或某个联名持有人组合(以受托人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满意的方式)妥当填写和签字的一份赎回申请(应符合受托人不时要求的格式),但前提是只要将赎回之份额所涉及的投资基金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04 条获得授权的,有关金额在任何情况下应在香港 证监会《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就此指定的最大期限内支付。 即使有上文规定: (a) 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可全权酌情决定拒绝向份额持有人作出赎回支付,条件是: (i) 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视属何情况而定)怀疑或被告知,向有关份额持有人支付任何赎回所得款项可能导致位于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士触犯或违反任何反洗钱法律或位于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士触犯或违反其他法律或法规,或有关拒绝被视为对于确保信托、管理人、受托人或它的其他服务提供者遵守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有关法律或法规而言属必要或恰当; (ii) 赎回持有人延迟或没有就核实身份出示受托人及 /或基金管理人或他们各自的正式授权代理人所要求的任何资料或文件; (b...

Related to 持有人赎回份额

  • 一般管理費 人件費+2.事業費)の 10%以内 (注2: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

  • 一般项目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条款 向您介绍您对本合同所拥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保单服务、理赔的具体要求。

  • 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

  •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长沙银行金芙蓉“2023 年长福净值 06 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 2023056 登记编码 本产品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是 C1086223000047 ,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该产品信息。 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封闭式净值型 发行方式 公募 产品管理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 风险评级 根据长沙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产品 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 果为准。 适合 客户类型 经长沙银行风险评估,本产品适合[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个人投资者和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购买。 产品期限 630 天 发行规模 本产品发行规模下限为 2000 万份,上限为 100000 万份。 产品认购期 2023 年 06 月 22 日—2023 年 06 月 28 日。长沙银行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长沙银行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长沙银行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当在本理财产品的成立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份额。 认购方式 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内,投资人可通过长沙银行营业网点,以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认购。

  • 一般條款 1、 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貴行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自本約定書生效日起,客戶與 貴行間之各筆特定金錢信託資金,除法令或其他契約另有約定外,悉以本約定書條款為各該信託契約之內容(以下稱信託契約)。 3、 本信託約定條款未特別約定者,則適用本總約定書之一般約定事項暨投資申購申請等各項交易相關文件之約定內容。

  • 法定(授权 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 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 (2) 招标文件编号: (3) 项目内容:

  • 一般条項 法人会員及びカード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