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的发送程序和形式 样本条款
指令的发送程序和形式. 委托人指令均分为买入股票的指令和卖出股票的指令。对于买入/卖出股票委托人指令,委托人指令权人应当通过机构经纪投资管理系统或以书面方式向受托人发出,指令内容应包括指令编号、证券名称、证券代码、交易方向、数量、交易时间、价位区间等可操作性指标。以书面方式发出的委托人指令应先以传真方式发出,同时电话通知受托人,并立即将原件快递给受托人。
指令的发送程序和形式. 受托人投资建议书分为买入股票的建议和卖出股票的建议,委托人指令分为买入股票的指令和卖出股票的指令。对于买入/卖出股票的投资建议书,受托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委托人指令权人发出,书面投资建议书内容应包括投资建议书编号、证券名称、证券代码、交易方向、数量、交易时间、价位区间等可操作性指标。投资建议书应先以传真方式发出,同时电话通知委托人指令权人或其授权代表。 委托人指令权人如同意该等投资建议内容的,应在收到受托人的投资建议书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发出委托人指令,表明其确认受托人的投资建议。书面指令内容应包括指令编号、证券名称、证券代码、交易方向、数量、交易时间、价位区间等可操作性指标,以及委托人指令权人确认同意按照该等内容投资运作的表述。委托人指令应先以传真方式发出,同时电话通知受托人,并立即将原件快递给受托人。 当且仅当委托人指令权人就受托人的投资建议书明确确认同意后,受托人方根据委托人指令以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买入/卖出标的股票。未经委托人指令权人发送委托人指令明确确认同意的,受托人不进行任何信托财产的投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