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免责声明 样本条款

损害免责声明. 有些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国家)的法律不允许限制或排除附带的或后果性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下述限制或排除可能并不适用于阁下。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论在此所述的任何补偿措施是否能达到其根本目的,在任何情况下 Symantec(赛门铁克)均不对任何直接、特殊、后果性、间接、或类似的损害赔偿负责,包括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该 SDK 而造成利润损失或数据遗失负责,即使 Symantec(赛门铁克)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赔偿。
损害免责声明. 有些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国家)的法律不允许限制或排除附带的或后果性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下述限制或排除可能并不适用于阁下。
损害免责声明. 有些州/省和国家/地区的法律不允许限制或排除对间接的或后果性损害的责任,因此下述限制或排除可能并不适用于阁下。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论在此所述的任何补偿措施是否能达到其根本目的,Symantec(赛门铁克)或其许可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任何特殊、后果性、间接或类似的损害负责,包括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联机备份功能和技术支持)而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或数据遗失负责,即使 Symantec(赛门铁克)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赔偿。 在任何情况下,Symantec(赛门铁克)或其许可方的责任都不会超过阁下为适当服务期支付的购买价格。不论阁下是否接受本软件,上述免责条款和限制声明都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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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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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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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