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驳业务. 业务类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村村通业务 6,036.65 6,001.10 非村村通 193.21 129.7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接驳业务应收账款主要为“气代煤”村村通业务形成。 2017 年 8 月 9 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德州市加快推进冬季取暖“气电代煤”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17)67 号),要求德州各区县加快推进“气电代煤”工程的实施,标的公司承接陵城区、临邑县和夏津县“气代煤”村村通天然气工程,统一实施各村镇入户燃气管道铺设和居民户内燃气安装,由标的公司先期垫付全部资金,待财政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财政付款。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加快推进冬季取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17〕67 号)相关要求,“乡镇(街道)至所辖村燃气主管网建设费用由燃气企业承担,村内及入户管网费用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管道燃气企业先期垫资实施,据实结算。相关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分期偿还。” 在国家大力推行“煤改气”政策的大背景下,标的公司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先期垫资实施“村村通”业务,但由于涉及政府验收、财政资金拨付等流程,所以回款相对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