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入围候选人或确定入围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按综合评审结果进行排序,选取本项目的入围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供应商被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供应商依序替代或者此项目做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