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除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外,租賃雙方□得 □不得就租賃住宅之全部或一部終止租約。 依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前項包租業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租期屆滿前,依第二項規定終止租約者,出租人已預收之租金應返還 予包租業。
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出租人□得□不得;承租人□得□不得終止租約。 依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於□一個月前□ 個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 個月(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四條之押金中扣抵。 租期屆滿前,依第二項終止租約者,出租人已預收之租金應返還予承租人。
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 一、 除本租約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終止事由外,雙方均□得 □不得提前終止本租約。
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除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外,租賃雙方 充。 租期屆滿前,依第二項規定終止租約者,包租業已預收之租金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