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 1. 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 2. 广东华兴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市场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时,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 3.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我行网站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投资者应得资金。 4.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投资者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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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 1. 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
2. 广东华兴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市场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时,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
3.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我行网站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投资者应得资金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客户应得资金。
4.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客户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客户应得资金=投资者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客户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如有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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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 1. 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
2. 广东华兴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市场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时,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
3.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我行网站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投资者应得资金。
4.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投资者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如有单位浮动管理费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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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 1. 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
2. 广东华兴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市场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时,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
3.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我行网站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xxx.xxxxxx.xxx.xx)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投资者应得资金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客户应得资金。
4.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客户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客户应得资金=投资者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客户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如有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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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 1. 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
2. 广东华兴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市场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时,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
3.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我行网站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xxx.xxxxxx.xxx.xx)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投资者应得资金。
4.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投资者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如有单位浮动管理费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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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 1. 投资者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得赎回。
2. 广东华兴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市场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时,广东华兴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计划。
3.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我行网站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www.ghbank.com.cn)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投资者应得资金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客户应得资金。
4. 广东华兴银行若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客户应得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应得资金客户应得资金=投资者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客户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单位超额收益管理费(如有单位浮动管理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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