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利益的分配方案. 1. 分配方案要点:
(1) 本产品的分配时点包括“期间分配”和“终止分配”。
(2) 本产品的分配方式仅采取“现金分配”。
2. 具体理财利益分配方案由产品管理人拟定,并由产品托管人复核后确定。
3.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产品管理人有权视理财产品收益情况进行主动分配,相应分配基准日、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及时披露。
理财利益的分配方案. 1. 分配方案要点:
(1) 本产品的分配时点包括“期间分配”和“终止分配”。
(2) 本产品的分配方式仅采取“现金分配”。
(3) 本产品的分配资产性质包括“收益分配”和“本金分配”。
(4) 本产品的分配的动因采取“管理人主动分配”。
2. 具体理财利益分配方案由产品管理人拟定,并由产品托管人复核后确定。
3. 自产品成立日后第六个月末,产品管理人有权进行首次理财利益的分配,其后每隔三个月产品管理人有权进行理财利益的分配。若分配基准日投资收益实际表现所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3.60】%(不含),则产品管理人有权视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在分配日主动先行向投资者分配相关收益,分配收益所折算的年化收益率不超过【3.60】%,且分配后产品份额净值不低于【1.02】,分配后有剩余收益的,仍留存在理财产品中。相应分配基准日、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及时披露。
理财利益的分配方案. 1. 分配方案要点:
(1) 本产品的分配时点仅采取“期间分配”。即仅在产品存续期间分配理财利益。收益分配方面,产品管理人根据每日理财收益情况,以每万份理财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产品份额)方式,收益按日结转份额,投资人可通过赎回理财产品份额获得现金收益。本金分配方面,产品管理人在分配理财收益(如有)后如有剩余的,作为理财本金(如有)进行分配。
(2) 本产品的分配方式包括“现金分配”和“非现金分配”。
(3) 本产品的分配资产包括“收益分配”和“本金分配”。
(4) 本产品的分配的动因包括“投资者赎回分配”和“管理人主动分配”。
2. 具体理财利益分配方案由产品管理人拟定,并由产品托管人复核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