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小组 3.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 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谈判; (4) 编写评审报告; (5)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6)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证件损失保险条款(2016 版)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 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
风险揭示内容 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磋商小组 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 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維持管理 運営業務の承継)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 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3、 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 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违约、免责及争议解决 5.1 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 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理财产品文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监管部门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乙方不能控制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或延后履行本协议及其他理财产品文件约定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甲方损失。 5.3 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文件遗失或被盗、甲方理财交易的资金账户及相关交易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将本协议中所指卡/折等重要物品或信息交由乙方或代销机构人员保管或向第三方泄露等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4 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因处理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除法院判决/裁定另有规定,由败诉方承担。
紛争の処理 受注者は、この契約に関し、第三者との間に発注者の責めに帰さない紛争が生じたときは、受注者の責任と負担においてその一切の処理をするものとする。 (疑義等の決定)
実績報告) 委託契約書第15条に定める報告は、様式第14-1又は様式第14-2の「委託業務実績報告書」による。 (委託費の支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