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及验收方式 样本条款

收货及验收方式. (1) 所有采购物资均须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分别指定的验收人共同就采供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确认和签字。 (2) 成交供应商所供物资品名,规格、数量与采购人当日采购通知不相符的,或所供物资质量与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保证不相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更换。验收后,如发现商品存在其他问题,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换货,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调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物资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成交供应商将物资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的食堂负责人或保管员、验收员等专人依据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物资验收标准进行初步质量验收,并核对数量、价格。采购人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如物资有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符、价格不符及数量不足等问题,采购人不予签收,并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该部分的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补货,其中鲜猪肉类、蔬菜类、鲜家禽类、鲜牛肉类、水产类等影响食堂当次供餐需求的生鲜类物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 1 小时内补齐,其它类物资须在当天 17:00 前补齐。 (4)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受化学性有毒物品污染、腐烂变质、超过食用期及无商标、无生产厂家、无出厂日期的假冒伪劣商品供给采购人,若因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品的质量造成不良后果,如食物中毒事故及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受到伤害等,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有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5) 成交供应商所交物资数量误差必须控制在 1‰以内,生鲜类物资以现场验收数量为准,包装类成品物资双方可通过以产品的包装标准进行计算,并抽检部分产品的方式来确定产品的数量。 (6) 成交供应商应在物资发运前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安全运抵项目地点,包装物不回收。物资的包装必须完整,包装材料要清洁、无毒、无害。包装标签必须有物品名称、质量等级、质量标准编号、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属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加印“SC”标志。 (7) 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提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物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 (8) 采购人对物资的验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能当然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采购人不承担质量责任。如采购人在验收时、验收入库后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到现场解决,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货或调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包退包换补货。 (9) 在发布成交公告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供应物资的相关加工场地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若检查结果与其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同时报送主管部门,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要求而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采购人有权中止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 (10) 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所供物资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中止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若因成交供应商所供物资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引起的费用和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 履行合同期间,原则上采购人所需物资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如果成交供应商提供物资价格存在明显高于正常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或高于别的供货商价格,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质量明显达不到同类物资质量,经采购人协调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采购人有权从别的供货商处进行采购。
收货及验收方式. (一) 所有采购物资均须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分别指定的验收人共同就采供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确认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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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 肠的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90% 1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75%,合并短肠综合症 2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75% 4 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全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切除,回肠造瘘 4 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切除,且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5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50%,且包括回盲部切除 6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50% 7 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切除大于等于 50% 7 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部分切除 8 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9 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瘢痕形成 10 级

  • 区分 内容 選択特例措置1 当該契約に対する光ネットサービスの提供開始日を含む92日間を 無償とします。 選択特例措置2 当該契約に対する光ネットサービスの提供開始日を含む61日間を無償とします。 また、当社が別に定める「おまかせ訪問ダブルサポート」の「基本メニ ュー1」若しくは「基本メニュー2」のどちらか一方を無償とします。

  • 重要说明 1、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产品说明书》(下称“本说明 书”或《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全部协议。若本说明书与上述其他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说明书为准。 2、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产品管理人”)代理投资者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和管理,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产品代码 1004 全国银行业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Z7002120000066 凭此编码可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本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评级 PR1 本评级为产品管理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目标投资者 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为宁波银行白金及以上客户、宁波银行薪福宝客户,机构投资者为企业财资客户和企业APP渠道专属客户。 (具体限制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无(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测算得到的年化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本金的保证和收益的承诺,仅供投资者参考。 业绩比较基准可用于确定产品管理人是否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为准,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投资者支付本产品本金或收益的承诺。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波动,具有不确定 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 日之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募集期 2018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在本产品募集期内,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产 3、 产品管理人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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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