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的 處 所 及 政 府 的 財 產 样本条款

政 府 的 處 所 及 政 府 的 財 產. 12.1 承 办 商 须 接 受 特 许 范 围 在 交 由 其 占 用 时 的 情 况 和 状 况 。 政 府 代 表 对 于 特 许范 围 并 无 作 出 任 何 性 质 的 保 证 或 陈 述 。 特 许 范 围 将 以 现 状 提 供 予 承 办 商 。 12.2 承 办 商 须 设 置 并 提 供 有 效 经 营 业 务 所 需 的 所 有 设 备 及 设 施 , 这 些 设 备 及 设施 的 设 计 和 规 格 须 令 政 府 代 表 满 意 。 12.3 承 办 商 须 时 刻 保 持 由 政 府 不 时 提 供 予 其 使 用 , 位 于 特 许 范 围 内 或 其 他 地 方的 所 有 政 府 财 产 ( 不 论 是 动 产 或 不 动 产 ) ( 如 有 ) ( 包 括 载 于 附 表 5 者 ) ( 合 称 「 政府 财 产 」 ) 维 修 妥 善 、 清 洁 及 可 供 使 用 , 以 令 政 府 代 表 满 意 , 并 须 随 时 应 政府 代 表 要 求 及 / 或 于 本 合 约 届 满 或 提 前 终 止 时 , 即 时 妥 为 归 还 , 而 所 有 该等 政 府 财 产 必 须 维 修 妥 善 、 清 洁 及 可 供 使 用 。 12.4 承 办 商 须 时 刻 保 持 特 许 范 围 ( 包 括 混 凝 土 天 花 / 混 凝 土 地 板 等 结 构 构 件 的 内壁 面 / 外 墙 的 内 壁 ; 墙 壁 、 地 板 和 天 花 的 室 内 批 荡 或 其 他 饰 面 物 料 ; 所 有固 定 附 着 物 和 装 置 ( 包 括 内 、 外 的 门 窗 ) ; 电 力 装 置 和 电 线 ; 灭 火 装 备 ) 维 修良 好 、 清 洁 、 妥 当 ( 正 常 损 耗 除 外 ) , 并 不 时 于 适 当 情 况 下 为 特 许 范 围 髹 漆 和装 饰 。 12.5 如 电 力 公 司 、 政 府 代 表 或 其 他 公 职 人 员 要 求 , 承 办 商 须 自 费 维 修 或 更 换 特许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电 线 和 装 置 , 以 及 位 于 特 许 范 围 任 何 其 他 部 分 属 于 承 办 商的 所 有 电 线 和 装 置 ( 如 有 ) 。 12.6 除 了 本 合 约 明 文 规 定 的 工 程 外 , 未 经 政 府 代 表 事 先 以 书 面 批 准 , 承 办 商 不得 对 特 许 范 围 或 任 何 政 府 财 产 作 出 任 何 改 动 或 增 建 ; 未 经 政 府 代 表 事 先 批准 , 亦 不 得 对 特 许 范 围 或 任 何 政 府 财 产 进 行 修 理 。 如 获 得 批 准 , 修 理 工 程须 由 政 府 代 表 认 可 的 合 资 格 人 士 进 行 , 并 须 达 到 政 府 代 表 接 受 的 标 准 。 12.7 如 特 许 范 围 或 任 何 政 府 财 产 有 任 何 损 坏 或 遗 失 , 承 办 商 须 向 政 府 代 表 承 担法 律 责 任 。 如 特 许 范 围 或 政 府 财 产 于 承 办 商 占 用 、 管 有 或 掌 管 期 间 损 坏 或遗 失 ( 视 属 何 情 况 而 定 ) , 以 致 政 府 或 政 府 代 表 须 安 排 修 理 或 更 换 , 则 无 论 损坏 程 度 或 遗 失 数 量 如 何 及 由 何 种 原 因 导 致 , 进 行 修 理 或 更 换 而 招 致 的 所 有损 失 、 法 律 责 任 、 费 用 及 开 支 , 连 同 政 府 及 政 府 代 表 采 购 该 等 修 理 或 更 换服 务 、 监 督 该 等 修 理 或 更 换 服 务 , 以 及 因 承 办 商 违 反 第 1 2 条 而 须 采 取 的 所有 其 他 行 动 而 招 致 的 所 有 费 用 和 开 支 , 均 作 为 承 办 商 欠 政 府 或 政 府 代 表 的债 项 , 政 府 或 政 府 代 表 得 有 权 向 承 办 商 追 讨 。
政 府 的 處 所 及 政 府 的 財 產. 承 辦 商 須 接 受 特 許 範 圍 在 交 由 其 佔 用 時 的 情 況 和 狀 況 。 政 府 代 表 對 於 特 許 範 圍 並 無 作 出 任 何 性 質 的 保 證 或 陳 述 。 特 許 範 圍 將 以 現 狀 提 供 予 承 辦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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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交易的背景 废旧金属行业上下游融合趋势日益明显

  •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目的外使用の禁止 受注者は、業務を行うための記録媒体等及び記録媒体等上の個人情報等を他の用途に使用し、又は発注者の承諾なしに第三者に提供してはならない。 (外部持出しの禁止)

  • 风险承担 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的,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4. 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于 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5. 由甲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则甲方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

  • 資料送審 1. 操作與維護資料格式樣本、教育訓練計畫及內容大綱草稿,應於竣工前_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60 天),提出 1 份 送審;並於竣工前_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30 天), 2. 廠商須於竣工前_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5 天), 提出_份(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5 份)經機關核可之操作與維護資料及教育訓練計畫。 3. 廠商應於竣工前提供最新之操作與維護(修)手冊、圖說、定期服務資料及其他與設備相關之資料_份(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5 份),使接管單位有足夠能力進行操作及維護(修)工作。 (三) 在教育訓練開始時,廠商應將所有操作與維護資料備妥,並於驗收前依核可之教育訓練計畫,完成對機關或接管單位指派人員之訓練。

  • 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 7.3.2 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 13.2.3 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受理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代销机构各营业网点、代销机构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等办理理财账户的开户及理财产品的购买手续。

  • ○ 訂正箇所及び文書のみを記載してあります なお、訂正部分には___罫を付し、ゴシック体で表記してお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