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進 入 特 許 範 圍 進 行 維 修. 承 辦 商 須 准 許 政 府 代 表 或 其 任 何 受 僱 人 或 代 理 人 ( 不 論 是 否 帶 同 工 人 ) , 在 任何 合 理 時 間 進 入 特 許 範 圍 或 其 任 何 部 分 進 行 維 修 及 工 程 , 以 及 對 在 特 許 範圍 內 屬 政 府 代 表 或 政 府 所 有 的 任 何 固 定 附 着 物 、 裝 置 、 裝 設 及 設 備 進 行 維修 及 工 程 , 並 檢 視 情 況 和 維 修 狀 況 。 不 過 , 政 府 代 表 並 無 義 務 進 行 此 等維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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