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決定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應進行之活動時,締約雙方應將其他場域進行中之工作納入考量,以確保該委員會開展之伕何活動不會與上述工作更不必要之重複 样本条款

於決定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應進行之活動時,締約雙方應將其他場域進行中之工作納入考量,以確保該委員會開展之伕何活動不會與上述工作更不必要之重複. 第 11 條 部門別倡議之執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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