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的定义

管理费用. 是指人工成本和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总和。人工成本:项目一般性管理所有人员(不含营销人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绩效、社保、公积金、福利、招聘及培训费用等);日常经营管理费用:除人工成本外的管理性支出,包括差旅、办公费用、 管理费用、行政费用、业务招待费、审计费用、办公场所的租赁费用(租金和物管费)、管理性的咨询服务费、开发间接费等,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项目的“管理费用”不包括税费、物业维修基金、股东借款资金占用费、担保费、财务利息支出等,管理费用的使用需满足项目公司的费用管理规定和合规性要求。管 理费用不含任何税金,不含合作各方派岀的非全职董事、监事的薪金。项目工程人员相关费用计入到项目成本。 代建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工资、公积金、社保、绩效列入项目代建费。
管理费用. 项目,反映合作社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管理费用. 利润 税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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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指收取香港金银交易隔夜未平仓的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期(月)末,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报价由供应商根据预估人数8人为标准进行报价,且须明确单一人员“管理费用”(一旦确认成交,在服务期内,单一人员“管理费用”保持不变,供应商以实际派驻的服务人员数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Related to 管理费用

  • 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 损失 指在运输中或与运输有关或在承运人提供的其他服务时发生的损失,包括死亡、受伤、延误、丢失、部分丢失或其他损坏。

  • 项目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消費税等相当額 消費税法の規定により課される消費税及び地方税法の規定により課される地方消費税に相当する金額をいいます。この場合、その計算の結果、1円未満の端数が生じた場合には、その端数の金額を切り捨てます。

  • 流動性風險 本商品可能因流動性不足或其他因素產生無法成交或部份成交之情況,客戶應留意因流動性風險所衍生的價格波動風險與市場風險。

  • 委托人 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证实书 移交给存款行授权代理人之后,因“证实书”丢失、损毁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存款银行承担。

  • 交易 指有關購買、認購、出售、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及/或處理任何及所有類別證券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保管證券及提供有關代名人或保管服務以及根據本協議實行的其他交易;

  • 協力企業 とは、「受託者・請負人等」のうち、事業者から直接的に業務を受託・請負し、かつ特別目的会社に出資しないものをいう。

  •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销售费用 74,619.12 81,036.29 87,161.72 92,602.45 96,701.60 101,000.34 101,000.34 101,000.34

  •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 股本 指 本公司不時的股本。

  • 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一般競争入札 JMA-04B型有線ロボット気象計の電源強化(筐体の製作及び取付調整) 1式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 気象庁総務部長 松本 勝利気象庁 東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1-3-4 令和2年6月8日 株式会社サンコーシヤ 東京都品川区大崎4-3-8 3010701003801 01:一般競争入札 602,800,000 空港気象ドップラーレーダー製作及び取付調整(大阪国際空港) 1式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代理気象庁次長 加賀 至 気象庁 東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1-3-4 令和2年6月10日 日本無線株式会社 東京都三鷹市牟礼6-21-11 3012401012867 01:一般競争入札 644,600,000 物品役務等の名称及び数量 契約担当官等の氏名並びにその所属する部局の名称及び所在地 契約を締結した日 契約の相手方の商号又は名称及び住所 法人番号 一般競争入札・指名競争入札の別 (総合評価の実施) 予定価格 契約金額 落札率 備 考 地震活動等総合監視システムの製作及び情報システム基盤等への導入調整並びに保守 1式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代理気象庁次長 加賀 至 気象庁 東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1-3-4 令和2年6月11日 日本電気株式会社 東京都港区芝5-7-1 7010401022916

  • 交易所 指聯交所及任何外國證券交易所;

  • 供应商须知 项规定的任何 的情形

  • 开标一览表 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 项目现场 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 软件 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 憑證 指載有簽章驗證資料,用以確認簽署人身分、資格之電子形式證明。

  •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 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 個別避難計画 の作成にかかる疑問点の照会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