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條款. 第二十一條 拒絕授予利益
最終條款. 12.1 這些條款和條件受中華⺠國台灣之法律管轄。 如果您不是消費者,則每⼀方皆不得撤銷地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作為第⼀審專屬管轄法院,審理因本條款與條件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或事項。
最終條款. 任何未含於或偏離上述協議的條款必須以書面為之。如上述協議之任何個別條款因故失效,並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最終條款. 最低度開發國家會員,得自WTO 協定正式生效日期起,延後五年實施本協定中會影響進口或進口產品之檢驗或防檢疫措施的相關條款。其他開發中國家會員,若因缺乏技術性專業知識、基礎設施或資源時,得自WTO 協定正式生效日期起,延後兩年施行本協定中除第五條第八項和第七條以外會影響進口或進口產品之檢驗或防檢疫措施的規定。
最終條款. 第七十六條 偶發事件及外力因素
最終條款. 第三十六條: 磋商和其他行動第三十七條: 排除
最終條款. 第 21.01 條 修訂
最終條款. 第 22 條例外 本協定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妨礙任一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最終條款. 一、本協定自締約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締約一方應經由外交管道通知他方已完成國內法律規定之必要程式。
最終條款. 第二十七條 其他國際協定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