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认证. □售后服务 □物业 □科学研究 □建筑工程和建筑物 □企业信用 □住宿服务 □食品和饮料服务 □餐饮 □配送 □运输 □环境保护 □其他
服务认证. 申请从事服务认证的机构必须具备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六类人员必须齐备,其中,认证审查人员、认证决定或复核人员和认证人员能力的评价人员应分别具备2名以上,其他人员宜具备2名以上。 教育经历。服务认证机构的专职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申请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服务等4个领域的六类人员应当至少有50%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取得学位。 如果认证机构的六类人员为非相关专业,应至少具备与从事的认证领域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对于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特别突出的六类人员,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到大学专科的相关专业,但应具备所从事的认证领域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工作经历。具备本科学历的六类人员应当具备4年及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含至少2年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应当从取得对应学历之后开始计算。 专业工作经历。专业经历应当视申请人具体工作岗位判定,而不应以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性质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