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用的确定. 4.1 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对方提供服务,双方同意接受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2 双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应依据市场经济一般的商业规则公平、合理地确定。甲方承诺,不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4.3 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用政府定价外,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依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或协议价予 以确定,由双方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重新协商核定当年的收费价格标准;遇有政府定价调整时,可不受年度调整的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乙方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4.4 2014 年度双方提供的服务所商定的费用及每项服务的收费标准详列于本协议之附表。
服务费用的确定. (1) 钢研总院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各项服务的费用与价格,收费标准应依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2) 钢研总院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各项服务费用、价格标准依下列顺序予以确定:
1) 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 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的,但北京地区有统—地方规定的,适用北京地区的规定;
3) 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又无北京地区的地方统一规定的,参照北京地区市场价格;
4) 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北京地区的增长幅度。
服务费用的确定. (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除采购方和中标方另有明确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单价固定不变,采购方无需向中标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附件1《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设备计量服务采购项目清单》中所报单价为中标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计量器具的检测、上门取送、下现场检测、简单调修、加急、运输、装卸、保险、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包含电子版证书)、检定标签、代送检、不可预见费用及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等。各谈判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续签仪器检定/校准费用价格按本次报价。
(3) 在合同期间可能采购部分新仪器,新仪器与招投标中同类仪器,检定/校准费用核算执行投标报价(按仪器计量校准范规标准分类),检定/校准设备如不在本项目清单范围内,其综合单价由采购单位和中标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