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肺病 样本条款

末期肺病. 末期肺部疾病导致慢性呼吸衰竭。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i) 需要长期定期进行氧气治疗 (ii) 肺功能永久受损,一贯地在第一秒钟内的持续呼气量(FEV)少于 1 公升 (iii) 休息时呼吸急促 (iv) 氧分压不超过 55mmHg 的基线动脉血气分析 CI/Contract/2024_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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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疾病 指符合本合同附表一所列的任何一种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

  • 突发急性病 指被保险人在主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未曾接受治疗或诊断、在旅行期间突然发生的、并且必须立即接受治疗方能避免身体或生命伤害的疾病,不包括既往疾病、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 瑞氏综合征是线粒体功能障碍性疾病 导致脂肪代谢障碍,引起短链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脑水肿。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反复呕吐、惊厥及意识障碍等等。肝脏活检是确诊的重要手段。瑞氏综合征需由三级医院的儿科专科医生确诊,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 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的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 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发生重大不利情况下有可能造成本 金部分或全部损失及收益全部损失,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禁止行为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