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样本条款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的资产出售交易和资产购买交易均涉及公司(含子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张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并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已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正在与中远集团实施重组,因此,本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远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视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粤华包于2008年10月8日与龙邦国际、红塔集团、新加坡仁恒、红塔仁恒签署了《增资框架协议》,于2008年11月20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按照《增资框架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的安排,龙邦国际与粤华包一起对红塔仁恒实施本次增资行为。由于龙邦国际为粤华包的关联方,根据《重组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是以独立的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