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 本系列為一項根據信託契約以傘子基金形式成立的開放式單位信託,並受香港法律管限。全體單位持有人均有權享有信託契約條文的利益、受其約束,並視作已知悉該等條文。 本系列以傘子基金形式組成,其現有基金及╱或其各自一個或多個單位類別的詳情載於有關附錄。在任何適用監管規定及批准規限下,管理人日後可全權決定設立更多基金或決定就每項基金發行新增類別或多種類別。 各基金乃根據信託契約而成立為一項獨立信託基金,每項基金的資產將與其他基金的資產分開投資及管理,且不得用以償付其他基金的負債。
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60 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顺延)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人的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4-10-30
完成期限 完成期限 完成期限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0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58 只, QDII 基金 4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