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业务 样本条款

机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7家机场,包括: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安庆天柱山机场、唐山三女河机场、潍坊南苑机场、营口兰旗机场、满洲里西郊机场,其中琼海博鳌机场委托关联方博鳌管理进行管理。公司管理输出 2家机场,包括:松原查干湖机场、三沙永兴机场。公司通过子公司参股2家机场,包括:宜昌三峡机场、东营胜利机场。公司原参股的海口美兰机场被纳入海航集团321家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经法院裁定,公司目前不再持有海口美兰机场股权。公司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通过不间断严抓工作落实、精准过程管控,全年保持零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在面临企业重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多重压力下,海南机场坚持践行“真情服务”理念,持续保持高标准的服务品质,荣获多项国内外重量级荣誉,旗下三亚凤凰机场荣获国际机场协会“旅客之声”表彰。
机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机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81亿元。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公司旗下控股及管理输出9家机场生产运营各项指标实现较好提升,总体实现飞机起降架次14.66万架次,旅客吞吐量1949.3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4.14万吨,同比2020年分别增长8.32%、9.72%、21.00%,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同期94.38%、83.64%、119.46%。其中,三亚凤凰机场为公司的核心机场,2021年实现飞机起降架次11.38万架次、旅客吞吐量1,66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39万吨,同比2020年分别增长6.94%、7.90%、29.97%,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同期92.33%、82.48%、104.08%,三亚凤凰机场2021年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排名全国第19位,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顺利通过验收。
机场业务. 积极参与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增强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保障功能,建设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国际区域航空枢纽。 落实民航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平安、绿色、智慧、人文”为核心,推进机场实现精细化管理,从强调发展速度向提升质量效益转变,从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坚持强化政企协同发展和机场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总基调,实现机场精益化发展。 依托机场丰富的管理经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参与机场上下游产业合作和运营管理,非航业务收入显著提升。
机场业务. 0.34 0.85 0.49 -
机场业务. 2.35 -6.16 -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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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査・措置 受注者が、第 18 条第 1 項各号又は第 23 条第 1 項各号に該当すると疑われる場合は、発注者は、受注者に対して調査を指示し、その結果を文書で発注者に報告させることができ、受注者は正当な理由なくこれを拒否してはならないものとする。

  • 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比例,然后再分别确定下一层次股票资产和现金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及备选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调整至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尽可能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保证应对基金赎回和日常投资管理所必须的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将尽量降低现金资产的持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