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样本条款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7 月 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所载的数据截至2012 年6 月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