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样本条款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来源于《招商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