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债权三 样本条款

标的债权三. 根据《还款协议》(合同编号:C201900004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乙方欠付甲方债权金额包括:本金 10,000,000.00 元(人民币,下同),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息 1,149,444.44 元,逾期后按原委贷合同利率上浮 50%计收逾期罚息,同时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于迟延发生日至清偿日止,以迟延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六计收,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还款协议》签署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 12%/年(一年以 360 天计)支付利息,利息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一次性支付,若还款逾期,还应以每日万分之六为标准支付违 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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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 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60 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顺延)

  • 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

  • 其他條款 19.1 契約之修訂或補充

  •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0000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00-0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00-00 层 邮政编码:000000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时间:1999 年 4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1999】11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旅游主题指数。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 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