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情况及偿还措施 样本条款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情况及偿还措施. 截至目前,在作为公司下属公司期间,敦煌晶澳累计形成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借款 52,735 万元;赤峰晶澳累计形成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借款 15,919 万元;扎 鲁特旗晶澳累计形成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借款 5,084 万元。按照《股权转让合同》 及补充协议安排,于股权交割日敦煌晶澳偿还借款 40,000 万元;赤峰晶澳偿还 借款 12,469 万元;扎鲁特旗晶澳偿还借款 5,084 万元,剩余部分未偿还借款将 于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偿还。该部分款项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已与标的公司签署相关借款协议,约定具体还款期限和利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情况及偿还措施. 截至目前,在作为公司下属公司期间,北屯海天达累计形成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借款本金 15,560.90 万元;和布克赛尔海天达累计形成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借款 本金 22,835.15 万元;新疆九州方园累计形成的应向公司支付的借款本金 41,100 万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标的公司于股权交割日偿还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