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价款支付.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分四期支付,当期价款于协议约定条件全部成就后支付。
转让价款支付. 转让价款应由乙方(洪晓蒙)以货币资金支付至甲方(华映吴江)指定账户。具体分三期支付:
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款,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转让价款支付.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含当日),一次性将金融资产转让价款支付至: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账户: 账户名: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 账 号:7559 2510 3910 954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收到全额转让价款后,于 年 月 日前(含当日),将全部金融资产转让价款转付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清收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912859020620198010
转让价款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根据合同转让价款总额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须将金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元的部分转让价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
转让价款支付. (一)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叁日内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全部剩余债权转让款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转让价款支付. 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纳预付款人民币 20 亿元(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 亿元),转让方同意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84%股权为该预付款项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质押担保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预付款转为转让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质押担保于 3 个工作日内解除。
转让价款支付. 1. 自本协议生效后 60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一次付给甲方。
转让价款支付. 买方应当按照下述约定分三期向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支付.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直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2.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适用于协议、招标、竞价转让方式)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