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价款支付 样本条款
转让价款支付. 转让价款应由乙方(苏志民)以货币资金支付至甲方(华映吴江)指定账户。具体分三期支付:
1) 于协议签署当日 18 时前,乙方应预付转让价款的 5%(计 338.55 万元),于协议生效后,该预付款将自动转为转让价款。
2) 于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转让价款的 45%(计 3046.95 万元)。
3) 剩余 50%转让价款(计 3385.5 万元)应于协议所述股份过户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转让价款支付.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分五期支付,当期价款于协议约定条件全部成就后支付。
转让价款支付. 买方应当按照下述约定分三期向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等于股权转让价款的 20%,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分两笔支付,第一笔 3000 万元在协议签署成立当日(如签署成立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签署成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二笔在卖方按照《框架协议》相关约定办理完成标的公司经营期限延长的次日(或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向共管账户支付;
(2)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买方应当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含)前向共管账户支付等于股权转让价款的 40%的款项;
(3) 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买方应当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含)前向共管账户支付等于股权转让价款的 40%的款项,若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根据《框架协议》的规定进行调整,则以调整后的金额为准。 买方与卖方应最迟于交割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状态。 若在买方向共管账户支付任一款项后,非因买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则卖方应将买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无息退还买方;如该等原因应归责于卖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于买方已经支付款项的 100%,但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 20%。
转让价款支付. 1. 自本协议生效后 60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一次付给甲方。
2. 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第 3.1 款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转让价款支付. 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应按下列第 1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在2023 年6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
转让价款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含当日),一次性将金融资产转让价款支付至: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账户: 账户名: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 账 号:7559 2510 3910 954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收到全额转让价款后,于 年 月 日前(含当日),将全部金融资产转让价款转付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清收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912859020620198010
转让价款支付. 转让价款采用分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1) 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的交易结算账户支付相应金额直至达到转让价款总额的 60%(含受让方已缴纳的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交易保证金)。其中,转让价款总额的 15%为首笔转让价款,在转让方按协议约定向受让方提交津膜科技审议批准本次挂牌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上述首笔转让款划款至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账户。若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足额的银行保函,则可提取交易结算账户中剩余款项,但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保函的担保额度。
(2) 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下列文书、办理完毕下列相关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金额应当达到转让价款总额的 85%:
转让价款支付. 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纳预付款人民币 20 亿元(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6 亿元),转让方同意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84%股权为该预付款项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质押担保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预付款转为转让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质押担保于 3 个工作日内解除。
转让价款支付.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直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2.1 款约定的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支付. 1、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款,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并本协议项下港陆焦化 75%的股权业已合法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剩余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小写:¥114,900,000 元),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汇入双方共同认可的账户,相关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